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叫xxx,今年xx岁,是xx市开发区办事处xx社区小前湾一位普通村民。今天,我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向作为xx市父母官的您,反映我所生活的办事处、社区领导,在处理民生问题时暴露出来的“一切向钱看”失职行为,恳请您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早日还我家的平静生活。
2011年春节,………………决定拿出这些年的全家积蓄,在原址上对家中的旧屋拆后重建。
2011年3月8日,…………动土挖地基,准备开始重建房屋。
就在我请的工人们在对房屋挖沟打地基时,一个叫xxx的人来到施工现场,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动手打伤我请来帮我做房的朋友xxx。
xxx,现xx市开发区中学教师…………将其户籍迁入城中,成为了一名名符其实吃“皇粮”的城里人。
…………
国务院曾三令五申,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宅基地建房;《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不予批准再申请宅基地。………………在法制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为什么我会遭遇这样的事情?这不是将生活在农村底层,没有关系、没有金钱的人硬生生往死路上逼吗?
尊敬的市长,作为一个一辈子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从没想到有天将状告到政府,我走到这一步,实在是被逼无奈呀!现在,家中旧房已拆,新房社区又不让做,这让今后我们一家人去哪里遮风挡雨。难道老实人就不能正常享受自己的正当权益了吗?在这里,我想恳请市长您能快点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为我家主持公道,同时提出两点请求:
一、 尽快让我家恢复我家已拆房的重建施工,早日让我们家恢复平静正常的生活;
二、 请求政府责成相关…………
本人保留进一步向上级政府机关上访和各级新闻媒体诉求的权利!
2011年3月16日
情况反映人:xxx
电话:138xxxx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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