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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庭长典型事迹材料
时间:2011/3/29 浏览:1059次

    xxx,现年42岁,1991年从部队退伍,步入法院系统,先后在xx、xx等地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以及xx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职,1998年至今任xx市人民法院xx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在人民法院的工作岗位上,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勤勉工作,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扎根基层,无怨无悔。多次被xx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并于xx年、xx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xx年被孝感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
    xx年xx月,xxx地当选为xx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对于他来说,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他说,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仅靠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学习新知识、开拓新思路。为此,他一方面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培训活动,还大量收集相关资料,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另一方面,虚心向老代表学习,与他们广泛交流,虚心向他们请教,学习他们丰富的履职经验和务实为民的精神…………
    xxx在本市的亲朋好友很多,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他始终坚守“钱多不能买法,情重压不过法,树再大超不过法”的信条。凭着一身浩然正气,从未因循私情而使法律的天平倾斜过。一次,审理某中学诉讼标的12万元的承包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镇政府个别领导出面为学校开脱,他据理力争,顶着压力将案件执行完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贪婪绝非真公仆,廉洁方是好法官。每年,经xxx审理的各类民事、经济案件都在百件以上,但他始终没有收受当事人的一份礼品,没有吃当事人的一顿饭。他认为,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并时刻提醒自己廉洁上的“小毛病”不可促长,思想上的“小差”不能轻开,作风上的“小事”不可轻浮,生活上的“小节”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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