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返回首页
2019年1月学习笔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1355
时间:2020/5/3 浏览:1191次

全文字数:17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无忧精选
  精选,才更具价值。我们不承诺文章一定是您需要的,但确保是全网独有的最新原创精品力作。

  有意向购买该作品,可直接扫码或添加微信公众号wydbwcom在线交流,人工传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