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建设重在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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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世界各国的民主发展历程,进程坎坷,对抗冲突,跌宕反复,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现象的背后,是巨大的成本和代价。能否在推进民主的进程中走出一条健康有序、不断提升的发展之路?这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个需要认真破解的难题。最近,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这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和态度,包含前后递进的两个目标要求:一是要发展,二是要健康有序。旨在通过党内民主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我国人民民主的科学发展之路。
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强健的动力作保证
要使党内民主健康有序发展,当然离不开党组织的科学部署和周密安排。但问题并没有到此为止,从深层看,主要还取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动力强健与否。
第一,发展党内民主离不开动力的推进。从运行机理看,民主虽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不可能像自然界的进化那样能够离开人的作用自然发展,而是需要人们有意识地推动。现代政党作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伴生物,自身的民主发展理应不成问题。但是,由于权力具有的扩张本能,实践的结果往往难免另一种取向:组织的工作机构一旦形成,只要赋予其权力,它在运行这种权力的过程中都可能产生不断扩张、挤占民主空间的倾向。所以,发展党内民主虽然是不可改变的大势,但在一种关系格局下,还要通过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来推进实现。否则,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进,党内民主作为和利益格局改变相联系的活动,决不会自动发展和深化。这就是俞可平同志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中强调的,“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这对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也是适用的。
第二,推进动力的强健状态决定民主进程的健康与否。这里所讲的强健,主要是指推进动力的强弱是否适度,弱者不强,过强则不健。考察世间事物的运行和作用,都有一个适当的力度区间,力度不够,效能和作用肯定难于到位;力度过大过强,则过犹不及,也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具体到党内民主发展上,动力不强则难发展,不健则难保健康有序。以党内基层民主为例,广大党员作为党内民主的主体,如果能够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的建设行列,自觉严格遵守民主运行的相关规则,保持应有的民主热情和理性,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自然不成问题。相反,党内民主要发展也难。如果不考虑发展的阶段性,一味按自己的口味,提出一些过高要求,进行一些超过发展阶段承受力的举动,也会不利于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作为党内民主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既能产生使命感,也可能被动搪塞,拖延变通。上级党组织作为主导者,既有督促下级发展党内民主的责任,下级的反应也会影响其推进党内民主的决心。所有这些,都会使推进党内民主的动力强度发生变化,影响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动力是否协调关系着党内民主发展状况。由于所实行的组织制度特有的复合型特点,体现这种组织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内民主的动力主体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多元的。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的模式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那些政党,不是单一立足于党员自下而上的原发自生型,也不纯粹是自上而下的组织主导型,而是需要两种模式的结合与互动,甚至是多种力量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复合型,采取的是复合型的推进模式。因此,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包括呼吁发展党内民主的知识分子,都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主体和动力承载者,发展党内民主需要他们协调互动、共同推进。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地位和视角的差异,他们在推进党内民主时的作用力度和方向实际上是不同的,表现为一定的不确定性。能否通过协调,实现良性互动,形成推进党内民主的合力,直接关系着党内民主能否健康有序发展。
应在提高党内民主相关主体的民主素养上下功夫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党内民主主体的民主素养来作保证。鉴于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需要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等进行民主基本素养的培育,切实解决如下问题。
第一,确立主体意识,以调动广大普通党员推进党内民主的积极性。党员要明确自己在党内的地位,为发挥主体作用奠定基础。从组织角度认识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在党的组织中居于主体地位。从党的生活的角度认识党员积极参与党内生活,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权利,也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党内权力的角度认识党员是授权主体,也是监督主体。从党的建设的角度认识党的建设的诸方面,都是以党员的工作为基础的,离开党员这个主体,党的建设将无从谈起。在此基础上激发出主体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造热情,积极投身党内民主建设。
第二,树立平衡意识,提高各动力主体协调激情和理性关系的能力。从推进角度看,需要有高昂的民主热情;从防止过激和失控,保证健康有序发展看,又需要各主体具有适度的理性。而这两者之间并非自然就能协调一致的。这就要求民主动力各主体必须有平衡意识,以达到激情与理性的平衡。具体来说,在推进党内民主的启动阶段,要适当多些激情,以克服过于理性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旦进程启动,在具体运行中,则要适当多些理性意识,以防止行为过激和失控。
第三,提高民主素养,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运行,只能建立在一定的民主素养的基础上。比如,每个个体必须懂得并自觉做到:在维护、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同时,既要严守程序和规则,还要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这是民主得以健康运行的条件,也是民主对每个个体的基本要求。所以,必须提高党内民主各主体的民主素养,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习惯于按规则和程序行事。当前,尤其要注意培育理性政治的土壤,防止民主过程中“情绪化”的肆虐。
第四,培育参与能力,确保广大党员的参与能够发挥恰当的作用。必须尽快提高党员参与的主观能力和客观能力。前者重在提高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识:一是权利意识。使党员充分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掌握如何有效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二是参与意识。将这种意识外化为自觉的参与活动,力争能对组织运行的方向、过程和结果发生现实的影响。三是平等意识。认识到党员在主体地位、依法享有的权利、参与机会和条件等方面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应该得到保证和尊重。四是法规意识。自觉认同和尊重法规、自觉守法、自觉依法抵制他人的违法行为。五是责任意识。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应当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后者重在提高以下三种能力:一是认知能力,即对公共决策实质的认知能力,包括制定计划、掌握、判断行动规则的能力。二是程序能力,即把握“游戏规则”的能力。主要是指知识和策略技能,即熟悉决策程序和运用程序的能力,特别是依据相关规则清楚表达思想及与人讲道理的能力。三是习惯性能力,比如在党内生活中,学会把义务和权利自然结合起来行事,不顾此失彼。
第五,还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党内民主的意识和技巧。一要尊重党员和下级干部的民主权利,在民主的各个阶段都要敢于让人讲话,要采取开明的态度,广开言路。二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批评和意见,创造一个能够使一般党员和领导干部平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三要有按民主程序行事的意识,自觉地将自己手中的权力限定在党内民主程序链的轨道内,既限定权力运行的方向,又限定权力运用的幅度。四要善于让步,在发生分歧的时候,学会主动换位思考,为了全局的利益,彼此之间各自采取不同程度的让步,以妥协达到共识,达到双赢。
党内民主建设重在健康有序发展
□刘彦昌
2009年08月25日09:51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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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世界各国的民主发展历程,进程坎坷,对抗冲突,跌宕反复,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现象的背后,是巨大的成本和代价。能否在推进民主的进程中走出一条健康有序、不断提升的发展之路?这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个需要认真破解的难题。最近,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这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和态度,包含前后递进的两个目标要求:一是要发展,二是要健康有序。旨在通过党内民主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我国人民民主的科学发展之路。
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强健的动力作保证
要使党内民主健康有序发展,当然离不开党组织的科学部署和周密安排。但问题并没有到此为止,从深层看,主要还取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动力强健与否。
第一,发展党内民主离不开动力的推进。从运行机理看,民主虽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不可能像自然界的进化那样能够离开人的作用自然发展,而是需要人们有意识地推动。现代政党作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伴生物,自身的民主发展理应不成问题。但是,由于权力具有的扩张本能,实践的结果往往难免另一种取向:组织的工作机构一旦形成,只要赋予其权力,它在运行这种权力的过程中都可能产生不断扩张、挤占民主空间的倾向。所以,发展党内民主虽然是不可改变的大势,但在一种关系格局下,还要通过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来推进实现。否则,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进,党内民主作为和利益格局改变相联系的活动,决不会自动发展和深化。这就是俞可平同志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中强调的,“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这对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也是适用的。
第二,推进动力的强健状态决定民主进程的健康与否。这里所讲的强健,主要是指推进动力的强弱是否适度,弱者不强,过强则不健。考察世间事物的运行和作用,都有一个适当的力度区间,力度不够,效能和作用肯定难于到位;力度过大过强,则过犹不及,也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具体到党内民主发展上,动力不强则难发展,不健则难保健康有序。以党内基层民主为例,广大党员作为党内民主的主体,如果能够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的建设行列,自觉严格遵守民主运行的相关规则,保持应有的民主热情和理性,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自然不成问题。相反,党内民主要发展也难。如果不考虑发展的阶段性,一味按自己的口味,提出一些过高要求,进行一些超过发展阶段承受力的举动,也会不利于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作为党内民主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既能产生使命感,也可能被动搪塞,拖延变通。上级党组织作为主导者,既有督促下级发展党内民主的责任,下级的反应也会影响其推进党内民主的决心。所有这些,都会使推进党内民主的动力强度发生变化,影响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动力是否协调关系着党内民主发展状况。由于所实行的组织制度特有的复合型特点,体现这种组织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内民主的动力主体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多元的。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的模式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那些政党,不是单一立足于党员自下而上的原发自生型,也不纯粹是自上而下的组织主导型,而是需要两种模式的结合与互动,甚至是多种力量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复合型,采取的是复合型的推进模式。因此,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包括呼吁发展党内民主的知识分子,都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主体和动力承载者,发展党内民主需要他们协调互动、共同推进。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地位和视角的差异,他们在推进党内民主时的作用力度和方向实际上是不同的,表现为一定的不确定性。能否通过协调,实现良性互动,形成推进党内民主的合力,直接关系着党内民主能否健康有序发展。
应在提高党内民主相关主体的民主素养上下功夫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党内民主主体的民主素养来作保证。鉴于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需要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等进行民主基本素养的培育,切实解决如下问题。
第一,确立主体意识,以调动广大普通党员推进党内民主的积极性。党员要明确自己在党内的地位,为发挥主体作用奠定基础。从组织角度认识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在党的组织中居于主体地位。从党的生活的角度认识党员积极参与党内生活,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权利,也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党内权力的角度认识党员是授权主体,也是监督主体。从党的建设的角度认识党的建设的诸方面,都是以党员的工作为基础的,离开党员这个主体,党的建设将无从谈起。在此基础上激发出主体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造热情,积极投身党内民主建设。
第二,树立平衡意识,提高各动力主体协调激情和理性关系的能力。从推进角度看,需要有高昂的民主热情;从防止过激和失控,保证健康有序发展看,又需要各主体具有适度的理性。而这两者之间并非自然就能协调一致的。这就要求民主动力各主体必须有平衡意识,以达到激情与理性的平衡。具体来说,在推进党内民主的启动阶段,要适当多些激情,以克服过于理性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旦进程启动,在具体运行中,则要适当多些理性意识,以防止行为过激和失控。
第三,提高民主素养,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运行,只能建立在一定的民主素养的基础上。比如,每个个体必须懂得并自觉做到:在维护、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同时,既要严守程序和规则,还要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这是民主得以健康运行的条件,也是民主对每个个体的基本要求。所以,必须提高党内民主各主体的民主素养,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习惯于按规则和程序行事。当前,尤其要注意培育理性政治的土壤,防止民主过程中“情绪化”的肆虐。
第四,培育参与能力,确保广大党员的参与能够发挥恰当的作用。必须尽快提高党员参与的主观能力和客观能力。前者重在提高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识:一是权利意识。使党员充分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掌握如何有效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二是参与意识。将这种意识外化为自觉的参与活动,力争能对组织运行的方向、过程和结果发生现实的影响。三是平等意识。认识到党员在主体地位、依法享有的权利、参与机会和条件等方面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应该得到保证和尊重。四是法规意识。自觉认同和尊重法规、自觉守法、自觉依法抵制他人的违法行为。五是责任意识。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应当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后者重在提高以下三种能力:一是认知能力,即对公共决策实质的认知能力,包括制定计划、掌握、判断行动规则的能力。二是程序能力,即把握“游戏规则”的能力。主要是指知识和策略技能,即熟悉决策程序和运用程序的能力,特别是依据相关规则清楚表达思想及与人讲道理的能力。三是习惯性能力,比如在党内生活中,学会把义务和权利自然结合起来行事,不顾此失彼。
第五,还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党内民主的意识和技巧。一要尊重党员和下级干部的民主权利,在民主的各个阶段都要敢于让人讲话,要采取开明的态度,广开言路。二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批评和意见,创造一个能够使一般党员和领导干部平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三要有按民主程序行事的意识,自觉地将自己手中的权力限定在党内民主程序链的轨道内,既限定权力运行的方向,又限定权力运用的幅度。四要善于让步,在发生分歧的时候,学会主动换位思考,为了全局的利益,彼此之间各自采取不同程度的让步,以妥协达到共识,达到双赢。
党内民主建设重在健康有序发展
□刘彦昌
2009年08月25日09:51 来源:《学习时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社区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回顾世界各国的民主发展历程,进程坎坷,对抗冲突,跌宕反复,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现象的背后,是巨大的成本和代价。能否在推进民主的进程中走出一条健康有序、不断提升的发展之路?这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个需要认真破解的难题。最近,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这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和态度,包含前后递进的两个目标要求:一是要发展,二是要健康有序。旨在通过党内民主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我国人民民主的科学发展之路。
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强健的动力作保证
要使党内民主健康有序发展,当然离不开党组织的科学部署和周密安排。但问题并没有到此为止,从深层看,主要还取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动力强健与否。
第一,发展党内民主离不开动力的推进。从运行机理看,民主虽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不可能像自然界的进化那样能够离开人的作用自然发展,而是需要人们有意识地推动。现代政党作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伴生物,自身的民主发展理应不成问题。但是,由于权力具有的扩张本能,实践的结果往往难免另一种取向:组织的工作机构一旦形成,只要赋予其权力,它在运行这种权力的过程中都可能产生不断扩张、挤占民主空间的倾向。所以,发展党内民主虽然是不可改变的大势,但在一种关系格局下,还要通过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来推进实现。否则,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进,党内民主作为和利益格局改变相联系的活动,决不会自动发展和深化。这就是俞可平同志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中强调的,“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这对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也是适用的。
第二,推进动力的强健状态决定民主进程的健康与否。这里所讲的强健,主要是指推进动力的强弱是否适度,弱者不强,过强则不健。考察世间事物的运行和作用,都有一个适当的力度区间,力度不够,效能和作用肯定难于到位;力度过大过强,则过犹不及,也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具体到党内民主发展上,动力不强则难发展,不健则难保健康有序。以党内基层民主为例,广大党员作为党内民主的主体,如果能够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的建设行列,自觉严格遵守民主运行的相关规则,保持应有的民主热情和理性,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自然不成问题。相反,党内民主要发展也难。如果不考虑发展的阶段性,一味按自己的口味,提出一些过高要求,进行一些超过发展阶段承受力的举动,也会不利于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作为党内民主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既能产生使命感,也可能被动搪塞,拖延变通。上级党组织作为主导者,既有督促下级发展党内民主的责任,下级的反应也会影响其推进党内民主的决心。所有这些,都会使推进党内民主的动力强度发生变化,影响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动力是否协调关系着党内民主发展状况。由于所实行的组织制度特有的复合型特点,体现这种组织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内民主的动力主体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多元的。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的模式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那些政党,不是单一立足于党员自下而上的原发自生型,也不纯粹是自上而下的组织主导型,而是需要两种模式的结合与互动,甚至是多种力量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复合型,采取的是复合型的推进模式。因此,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包括呼吁发展党内民主的知识分子,都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主体和动力承载者,发展党内民主需要他们协调互动、共同推进。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地位和视角的差异,他们在推进党内民主时的作用力度和方向实际上是不同的,表现为一定的不确定性。能否通过协调,实现良性互动,形成推进党内民主的合力,直接关系着党内民主能否健康有序发展。
应在提高党内民主相关主体的民主素养上下功夫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党内民主主体的民主素养来作保证。鉴于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需要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等进行民主基本素养的培育,切实解决如下问题。
第一,确立主体意识,以调动广大普通党员推进党内民主的积极性。党员要明确自己在党内的地位,为发挥主体作用奠定基础。从组织角度认识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在党的组织中居于主体地位。从党的生活的角度认识党员积极参与党内生活,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权利,也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党内权力的角度认识党员是授权主体,也是监督主体。从党的建设的角度认识党的建设的诸方面,都是以党员的工作为基础的,离开党员这个主体,党的建设将无从谈起。在此基础上激发出主体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造热情,积极投身党内民主建设。
第二,树立平衡意识,提高各动力主体协调激情和理性关系的能力。从推进角度看,需要有高昂的民主热情;从防止过激和失控,保证健康有序发展看,又需要各主体具有适度的理性。而这两者之间并非自然就能协调一致的。这就要求民主动力各主体必须有平衡意识,以达到激情与理性的平衡。具体来说,在推进党内民主的启动阶段,要适当多些激情,以克服过于理性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旦进程启动,在具体运行中,则要适当多些理性意识,以防止行为过激和失控。
第三,提高民主素养,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运行,只能建立在一定的民主素养的基础上。比如,每个个体必须懂得并自觉做到:在维护、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同时,既要严守程序和规则,还要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这是民主得以健康运行的条件,也是民主对每个个体的基本要求。所以,必须提高党内民主各主体的民主素养,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习惯于按规则和程序行事。当前,尤其要注意培育理性政治的土壤,防止民主过程中“情绪化”的肆虐。
第四,培育参与能力,确保广大党员的参与能够发挥恰当的作用。必须尽快提高党员参与的主观能力和客观能力。前者重在提高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识:一是权利意识。使党员充分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掌握如何有效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二是参与意识。将这种意识外化为自觉的参与活动,力争能对组织运行的方向、过程和结果发生现实的影响。三是平等意识。认识到党员在主体地位、依法享有的权利、参与机会和条件等方面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应该得到保证和尊重。四是法规意识。自觉认同和尊重法规、自觉守法、自觉依法抵制他人的违法行为。五是责任意识。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应当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后者重在提高以下三种能力:一是认知能力,即对公共决策实质的认知能力,包括制定计划、掌握、判断行动规则的能力。二是程序能力,即把握“游戏规则”的能力。主要是指知识和策略技能,即熟悉决策程序和运用程序的能力,特别是依据相关规则清楚表达思想及与人讲道理的能力。三是习惯性能力,比如在党内生活中,学会把义务和权利自然结合起来行事,不顾此失彼。
第五,还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党内民主的意识和技巧。一要尊重党员和下级干部的民主权利,在民主的各个阶段都要敢于让人讲话,要采取开明的态度,广开言路。二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批评和意见,创造一个能够使一般党员和领导干部平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三要有按民主程序行事的意识,自觉地将自己手中的权力限定在党内民主程序链的轨道内,既限定权力运行的方向,又限定权力运用的幅度。四要善于让步,在发生分歧的时候,学会主动换位思考,为了全局的利益,彼此之间各自采取不同程度的让步,以妥协达到共识,达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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