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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科学发展观认识残疾和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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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中管总的,管根本的,管方向的、管长远的大纲,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科学发展观这个"纲",纲举才能目张,残疾人事业也不例外。改革开放30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经验告诉我们,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对残疾、残疾人、残疾人事业的观念,直至运用科学发展观提升对残疾、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提高全民族残疾人观念文化势位,对于在新的起点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否,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取决于对残疾的科学认识。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对残疾人事业的不重视,其根源就是对残疾的误解或偏见。对残疾的误解或偏见,反映了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无知或误读。发展残疾人事业,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观。
  什么是以人为本?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中庸之道,尽己之性,可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可以尽物之性。尽物之性,而后可以赞天地之化育。由己及人,由内向外,由有限向无限,正德、利用、厚生,皆是以人为本。
  什么是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发展是不可改变的历史潮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发展是过程。是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物质到新物质的运动变化过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向前的,上升的,进步的运动即是发展。残疾人期待的正是这种高级的发展。发展与增长不同,增长要求回答"有多少",发展则既要回答"有多少",还要回答"有多好"。发展所要求的是"康乐,是人的潜力的充分发挥",发展的涵义不仅在于"物质财富所带来的幸福,更在于给人提供选择的自由",即人的个性的创造性的公平,全面发展的自由。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难看出,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进步过程。每一步都朝着科学发展的方向迈进,每一步都反映了人的自由解放,每一步都体现了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每一步都在减少人类为发展所付出的代价。
  什么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的全面发展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所谓人的全面发展,至少有两个含义,一是所有的人都有发展的机会,"一个都不能少";二是每一个人的发展都应该是全面的,互动的,彼此成为发展的条件而不是障碍。残疾人与健全人并存于社会之中,同在一个地球村上相遇,相知,风雨同行,同舟共济,彼此的心灵应靠得很近。相对于残疾人而言,我们都是天之骄子,是他们青睐和羡慕的对象,自然和社会对我们不薄,我们没有理由不予回报。作为人中之人的我们,应当善于换位思维,应当有同情心,慈悯心,恻隐之心,应当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救度意识所鞭策。以人为本与建设和谐社会息息相关,建设和谐社会是健全人与残疾人共同的心愿,残疾人只有生活在和谐社会里才会有真正的、久远的幸福。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残疾人完全可以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充分展能,尽情创造;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权益会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维护;是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网络健全的社会,残疾人管理和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残疾人事业,首先要认识残疾,理解和尊重残疾人,目的是为了残疾人,要把残疾人的发展程度作为检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衡量标准。在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颁发《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7号文件中,已明确提出了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断。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始终相信残疾人,紧紧依靠残疾人,尊重残疾人作为事业发展主体的地位,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突出残疾人特性,一切从残疾人的实际出发,建立与残疾人常态化联系的制度,了解更多的残疾人意愿,使我们的计划、规划,符合广大残疾人的愿望,实现发展目标和残疾人意愿的高度统一。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发展残疾人事业,就是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既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有利于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
  运用科学发展观,认识残疾和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绝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它首先要求我们把对残疾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回归到人的本位,从而提升人们的残疾文化观。
  1、"多样"论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人都是自然之子,男人、女人、
  巨人、矮人、美人、丑人、健全人、有缺陷的人,不同肤色的人……自然生态的多样性无法选择,残疾人也是人,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人类的组成部分,虽有某种缺陷,但并非异类、另类,而是人的存在的多样性的一种表现。
  如何充分理解和尊重人类的多样性,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永恒话题。和谐社会不可能没有残疾发生,但要逐步消除残疾歧视。社会和谐是人们相互之间的一种连接状态,需要人们不断地消除歧视与隔膜,彼此建立有更强的认同感、连接感、互动感、信任感、力量感。
  2、"代价"论
  许多的残疾生命体,为人类尝试挽救和延缓人的生命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为人类社会检验和战胜病患付出了代价。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本身就意味着他要克服常人没有的困难,做常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个过程就是代价。
  要发展,就会有牺牲,有代价。残疾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代价。发展中的代价要用科学发展来补偿。残疾人在痛定思痛中喊出了,如果不发展代价会更大;如果不科学发展,会有更多的人要付出代价。
  3、"价值"论
  残疾是人类社会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这种代价本身就具有社会价值。
  一个残疾人只要活着,就说明他有生命的力量,即使他不能做任何事,他人和社会都应该赋予他意义,使他仍可以作为一个"人"而有"价值"。
  残疾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和社会的需要,经过自己的选择和实践,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在格外艰难条件下战胜命运,创造出的奇迹,正好说明人的潜力和人的价值的潜力。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当残疾人充分展示自己潜能实现自我价值时,我们应当尊重他们这种个人的选择;二是当残疾人需要他人和社会帮助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时,大家和社会就应当不可推卸地去承担这种责任和义务
  4、"必然"论
  人们遭遇残疾是无定数的,也是必然的,说不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因某种原因而致残,如慢性病、艾滋病、营养不良、动乱、战争、暴力、家庭伤害、游戏、交通、职业病、工伤事故、地震、海啸、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核扩散等都可能产生残疾并使残疾人数量增多。
  人的生理缺陷是无法避免的,这是"天灾",即使是所有的残疾人都不结婚生育,先天性缺陷的人还会以3-5%的比例降生,任何社会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世世代代都不会发生缺陷和残疾。
  残疾与衰老密切相关,人们走向衰老是必然的,人的感官的退化和瘫痪一样,都会影响生活的质量,丧失听觉、视力、味觉等虽不是致命的情况,但是它容易受到偶发事件的袭击,从而增加残疾和死亡的斜率,因此,从生命的过程讲,许多人都有可能进入残疾,残疾不再是一个特殊而又弱小的问题。
  5、"演变"论
  《残疾人权利公约》确认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
  残疾是障碍,这种障碍不是"残疾人"带来的,而是社会所致。如果我们的社会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补偿条件,使残疾人能够真正地无障碍地接受教育,参加生产劳动,参与社会生活,在事实上享受公民权利,那么,残疾的障碍就会消除,人权普遍化原则就得到了体现。
  6、"平等"论
  所有人在尊严和价值上是生来平等的。所有人都被赋予不受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信念、民族或社会起源、财产、或出身上的歧视的权利和自由。这种不受歧视的权利和自由是任何时候、任何一方都不能剥夺、不能转让的。
  和谐社会确信每一个人在尊严和价值上平等,确信每一个人对于世界共同体都有高度的责任。无论什么人(残疾人也不例外)受到侵害,人类都不会漠视,因为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我、他。
  把残疾人强调到不适当的位置,也是一种伤害。我很欣赏与你同行、与你同听、与你同视、也就是说,我们一起来吧!而不是我帮你吧。
  任何人的价值都取决于他对具体社会关系的选择和创造,这一点人们都是平等的。无论是谁,能不能实现自我价值,完全取决于他解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和实现自我的程度,这与他是否有残疾是没有关系的。
  7、"参入"论
  机会均等,重在参与,家庭和社会要常常给残疾人机会,让他们学会做自己需要做的事,鼓励他们去上学,去工作,去参加各种活动。残疾人不能天天以泪洗面,仰天长叹,更不能把自己禁锢起来,而是要以各种形式去努力开辟自己的新天地,广泛地全面地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
  残疾人要尽义务,就得要有能力。残疾人的劳动能力是一种潜能,这种潜力的释放需要残疾人自身的勤奋和努力,也需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当社会劳动不再是摧残生命和威胁生命的时候,人的潜力才可以顺利实现。
  8、"贡献"论
  有了残疾,就有了对社会的呼唤。从一定意义上讲,残疾以自己独特的存在方式推动着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有许多科技发明是源于残疾的发现再应用于残疾的预防,有许多良心的发现是源于残疾的感应或者是成为残疾之后。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部门,许多人还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对残疾生命体的漠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残疾人对其社会无所作为、无所贡献",在 2005年5月25日世界卫生大会上拒绝了这个观点,并让人们"意识到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贡献者",为残疾人分配康复、培训和就业等资源是一项投资。
  9、"共享"论
  残疾人以自己血肉身躯作为代价,使社会得以平衡发展,这是很多人包括残疾人自已都没有意识到的,这种奉献是无名的奉献。难道社会就可以对这种奉献保持沉默么?
  残疾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回应社会。有的自甘认命,有
  的悄然奋起,有的默默无声不求闻达,有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有的顽强拼搏锲而不舍。无论残疾人用什么方式给予社会,都不妨碍他们用自身苦难状态向社会向政府求援,一个健全的社会和负责任的政府应理所当然地给予残疾人以必需的回报,这才是公平的,对等的。
  人类社会成员的存在形态是多样的,其中残疾是社会发展的代价,这种代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必然要付出的,付出代价的人是有贡献的,那么与其他成员平等参入分享应是理所当然的,一个人、一个社会如果不善待残疾人,不为残疾人做点事情,不发展好残疾人事业,那是不道德、不文明的,也是不和谐的。
  (三)
  我们该如何认识残疾人事业?
  一是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去认识残疾人事业。人道是什么,就是人对他人的真正善行。人道主义是什么?人道主义是人类文明发展中所形成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必然具有人类主体自身具体的、历史的内容和特征。人道主义只有人类才特有的,也就是说人的社会属性,首先是看他是不是有"人道需要"和"人性需要"。人道主义的实现是个历史过程。人道主义的实质是"人如何对待人"。从普遍的意义上说,是人如何对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我们关心残疾人,也是关心我们自己;我们为残疾人做的许多的事情,也是为我们自己做的。关心残疾人,也是关心健全人自己。也许你现在正走向残疾,也许你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成为残疾,这种劫难不是因为有了许多的祈祷而能消失。社会给残疾人的关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做给健全人看的,健全人从长远利益上讲需要这种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
  二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去认识残疾人事业。我们应像朴方说的那样"要把残疾人事业放在一个现代化、全球化、城市化、老龄化、信息化的广阔视野,从宏观上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战略思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残疾人作用,全面促进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三是以开放的眼光认识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将不再是一国一地的残疾人,而是地球村的一个村民;残疾人的事业将不再是一国一地的残疾人事业,而是世界残疾人事业。首先,"平等、参与、共享"是世界残疾人事业的行动纲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残疾人而言是消除障碍,全面参与,实现共享;对健全人而言是消除歧视,与你同行,净化心灵;对社会而言是消除偏见,创造文明,推进和谐。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创造,这个创造的过程、权利以及成果分享,是任何人任何社会都不能剥夺的。残疾人参与社会,改造旧生活、创造和享受新生活,不仅是必要的,同时也是可能和应该的。其次,国际残疾人及其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特别是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成功,促使我们残疾人及其组织要提高素质,积极参与和应对这种开放的格局,残疾人的共同经历与感受,必然增强彼此的认同,残疾人的特殊要求使残疾人超越国界。再次,残疾人事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必然影响我国政府和社会。联合国自1971年以来发布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智力迟钝者权利宣言》、《残疾人权利宣言》、《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亚太伤残人十年》、《残疾人权利公约》等,要求各国保证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最后,推行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在发达国家,非政府机构与政府形成伙伴关系,共同解决面对的社会问题,政府给非政府机构提供资助,鼓励民间个体兴办服务实体,让非政府人员大量参与各种咨询及法定委员会,以社会化工作取代慈善化的施舍行为。我们的政府将愈来愈受到弱势群体的挑战,非政府非营利的残疾人中介组织必然会有一个良性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将会愈来愈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并帮助政府妥善解决弱势人群与一般人群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为残疾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四是从"天、地、人"相和谐的广度去认识残疾人事业。和谐社会的理想境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建设和谐社会中,人们必须敬畏生命,善待自然,在对自然索取的时候,务必要考虑自然可以给予的程度,考虑自然的再生能力和还原的可能性,考虑如何用人的"先进文化"方式去保持和保护自然,并使自然完好、再生、优化,考虑同整个自然系统关系的日益和谐化的可能性。我们不但要承认人的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要承认世界的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有二者共同存在、共同优化,人的生命存在本身的优化才是可能的,这是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发展观,也是积极的生态主义的文化观。我们要对过度工业化、高超科技、快速发展给大自然和生态系统带来的破坏进行反思,就拿日渐增多的残疾现象来说,往往是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不好所致,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要充分认识预防残疾、保护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促进对残疾、特别是在妊娠期间以及对儿童残疾的早期干预措施的确定,包括对家族内婚姻进行劝阻性咨询
  五是从心灵深处认识残疾人事业。从大局去想,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崇高而又伟大的事业,我们应当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个人心态讲,残疾人事业又是一个平凡的、柔软而又悠远的事业,它要求从事这个事业的人有一个柔软的、平和而又持久的心态,也许我们会因此而失去许多刚性的自豪,但是,我们会因此而获得一般人难以享受的快乐,那就是无疆的大爱,无香的真水,无法比拟的大安。对于一个人来说,你有没有品位,有没有修养,以至于有没有文化,那么,看看你是如何认识和对待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就可见一斑;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你有没有水平,有没有风度,以至于有没有素养,那么,看看你是如何认识和对待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就可见一斑;对于一个地方来说,有没有文化氛围,是不是文明进步,那么,就看一看那个地方的残疾人过得怎么样就可见一斑。作为一个残疾人工作者,首先要把推介有关残疾的文化视为己任,让全社会的人都能够在人性、人道、人生、人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的精神、人的文化等多个层面上去感悟残疾,感悟人生,感悟生活,让所有的健全人与残疾人一起去感受"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残疾人事业源于残疾人,许多事实说明,往往不是我们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而是残疾人在牵动、驱动甚至引领我们去发展残疾人事业,所以说,我们绝对不要以残疾人的救世主自居,我们只不过是让残疾人得到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当然,残疾人事业不仅仅是残疾人的,而是我们共同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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