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缴两险的职工,属于“4050人员”。20**年被强行劝离单位后遭受到一系列不公正待遇,使我们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现特向您反映这一情况,望您在百忙之中看看我们的情况反映,为我们主持公道。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20**年前后,省社各大公司与***多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理由是经营不下去了。但是公司还保留着,只是经营权卖给个人了。当时我们并不同意改革改制,而是省社下放工作组限期逼迫我们签订合同,如果我们不同意签字,就在规定期限后视同放弃。可奇怪的是,一些担任重要职务的领导夫人也够条件但并没有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也有的签订了协议,事后又回到了原单位签订了新的就业合同。
自20**年我们离开单位后,单位一分钱都没给我们,前几年我们还能外出打工挣点钱,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越来越差,没有能力去打工了,已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压力很大,家庭的重担让我们不堪重负。
为此,从今年**月**日开始,我们找新上任的***主任反映情况,要求按照文件精神解决我们**%的房补,但他不同意。我们有异议,想找他当面谈,但是他始终不出面,出差了几天回来以后还是不见,本来人在家却说在出差,但我们不敢到他家里找他。我们等了他20几天,他也不上班,不办公,总是躲着不见我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向您反映有关情况,我们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
1、我们是在职的缴两险的职工,这一点是得到社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