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我叫***,是***镇***区***村土生土长的村民。首先感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心我反映的问题。***县为发展地方经济,开发新城,在我村征用土地150多亩,作为一方百姓,我及我们全家都表示理解、支持和拥护。但几年过去了,作为赖以生存的保命钱——耕地征收补偿款却迟迟得不到圆满落实,为了公道,为了个人、家庭的生计,我不得不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组织向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诉求,望领导对我的合理要求予以答复和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1965年,我父亲由***村去辽下董氏入赘,生育有三男一女,在我出生之后,1982年,父母、二哥和我4人一起迁回***村。后来,我们都成家立业,父母、二哥、二嫂和女儿成为五口一户,我和爱人及女儿三口一户。我们全家长期居住在***村,户口也在***村。2001年,为尽国家义务,我应征入伍,2003年退出现役,现服预备役。2008年9月份,政府为搞开发,整体征用了我村的耕地。在农村,耕地就是农民的“铁饭碗”,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没了,政府答复给予合理补偿。现在我父母和二哥共五口一户的补偿款已到位,但我们一家三口只给1.5口的补偿款。
农村耕地被征收,补偿款被克扣,本来我们一家三口人,被扣了1个半。为此,我找到村里理论,村里说当时只让迁回一男一女,我要说的是,迁回本村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我们并不是图补偿款而迁回的呀?再说,村里凭什么只让迁回一男一女?上级有这样的规定吗?
同是一村乡民,同样的富民政策,结果不同。当时征用土地,政府是向集体征收的,不是向个人,补偿款也全部在村委。但真正到补偿时,村里是看关系,欺善怕恶,谁有势力就是谁说了算,我家耕地已全部被征用,其他农户的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