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和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在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妇女工作发展的方向
1、充分认识新形式下加强妇女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和关心妇女的发展,是巩固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妇女的进步发展,把妇女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来抓。多年来,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团结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妇女的价值观念、利益需求、发展方式、群体构成等日益呈现多样化,对妇女工作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广大妇女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妇女工作的出发点,抓紧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为推进和发展党的事业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2、正确把握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指导原则。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保证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妇女工作;坚持从引导和服务妇女发展进步的需求出发,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在维护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妇女的具体利益;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妇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妇女工作的新路子。
二、构筑新时期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3、健全完善党对妇女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新时期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上,即以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以贯彻男女平等国策为原则,引导各级妇女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妇女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妇女工作的重要事项,协调有关方面支持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工作的有关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把妇女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在讨论部署本地全局性工作和有关妇女工作时,应吸收妇联组织参加有关会议。
4、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从政策措施、工作经费、活动场所、有关设施等方面,支持妇女工作的发展。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规划,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实施《xx市妇女发展规划》和《xx市少年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领导,落实妇女政治参与、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的各项目标。各级政府在设立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机构,制定教育、劳动、社会保障及其他有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大措施时,应吸收妇联代表参与,充分听取意见。
5、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各级妇联要依照法律和章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妇女工作,“急党政所急,按妇女所需,尽妇联所能。”在党委领导下,团结各方,牵头落实各项妇女工作规划和任务,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的职责。
6、形成全社会参与妇女工作的合力。支持妇女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为妇女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尊重妇女,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企业界、工商界、教育界、科技界等社会各界要发挥各自特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妇女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7、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的配套建设。各级党委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要把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体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建设。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直接指导推动妇联的基层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妇女组织的工作条件,把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有力、基础牢固、充满活力的群众组织。
8、构筑社会化的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各级党委要根据“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要求,支持妇联提高覆盖面,形成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面向各界妇女的基层组织网络。重点巩固完善镇(乡)村妇女组织网络,到20xx年,镇(乡)、村妇代会的组建率达到100%;加强街居妇女组织建设,建立新型的社区妇女组织,通过联谊会、联席会议、社区妇联等多种组织形式,形成社区妇女工作新机制,到20xx年,街居妇女组织的组建率达到100%;推进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的建立和发展,到20xx年,力争实现组建率95%以上。妇联要加强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妇联的团体委员,要主动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在妇女集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妇女行业协会、联谊会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的作用,密切与各界妇女的联络与交流,增进与海外妇女界友好人士的交往,加快妇女工作社会化网络建设。
四、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将各级妇联作为培养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9、配齐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配强妇联的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妇联的正副主席分别享受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正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乡镇(街道)专职妇联主席应按同级党委组、宣委员的条件配备,享受副科级待遇。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妇女主任人选,要相当于同级党委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条件,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在提名县(市)区党委委员候选人时,一般应考虑妇联的党员负责人。要安排妇联负责人进入同级人大、政协。按妇女数量和工作量配齐配好县(市)区妇联班子和工作人员,人员少、力量不足的要及时充实;配好街道、镇乡妇联主席和村(居)妇代会主任,把村(居)妇代会主任的选拔任用纳入乡镇(街道)党委管理范围。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应不低于村主要干部的70%,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党委在推荐提名同级妇联领导班子人选,或届中调整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时,应事先同上级妇联充分协商。上级妇联组织对下级妇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负有教育、培养、考察的责任。
10、切实加强妇联干部的培养交流。各级党委要承担起妇女干部培养交流的责任,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女干部。组织部门和妇联要制定并落实好妇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安排妇联干部到党校等培训机构学习进修,并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教育培训。将妇联干部交流纳入整个干部交流体系,安排有培养前途的女干部到妇联工作,同时有计划地选调妇联干部到党政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注重各级妇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妇联干部的来源,有计划选拔女干部和优秀的高校女毕业生到基层妇联领导岗位上培养锻炼,不断优化妇联干部队伍结构,使妇联真正成为培养输送优秀女干部的摇篮。
五、大力提高妇女素质,切实加强改进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素质。各级党组织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组织、人事、教育、宣传等部门要配合妇联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在妇女中开展有益的教育。关心扶持包括学成归来的女留学生和女科技人员在内的各界妇女开拓创业,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女性人才。
12、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在培养、推荐、使用、交流的各个环节,逐步提高女干部的比例。到20xx年,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各配备x名女干部,争取一半以上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配有1名女干部。县局级党政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不少于20%。重视推荐生产、科研第一线的优秀妇女入党,在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女性比例一般不低于25%。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充分发挥妇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13、加强和改进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农村、城市、机关、企业妇女群众的不同需求,认真研究新时期思想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广大妇女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四自”教育,加强科普宣传,努力提高妇女群众的思想观念、道德水平。大专院校、社会研究机构要加强妇女问题理论研究,有条件的高校应成立妇女问题研究机构,注重运用“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载体,激励广大妇女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六、进一步发挥妇联在管理国家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14、建立和完善妇联在社会事业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妇联把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重点,放在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和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等全局性问题,以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上。市人大要加强妇女立法问题研究。各级人大要加强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15、发挥妇联作为国家政权重要支柱的作用。协助政府推动《xx市妇女发展规划》、《xx市少年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监测评估体系;参与有关妇女工作政策法规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与监督;配合政府协调处理与妇女权益相关的事务;建立健全信息渠道,发挥信访网络作用,及时了解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协解决。
七、为妇联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16、进一步落实妇女工作的活动经费。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工作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妇女工作。要把妇女工作的专项活动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支持妇联建立各类用于培养、帮助、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基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妇女数量,保证妇女工作经费并纳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 实行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妇女工作的专项经费,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17、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社会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妇女儿童事业要加大投入力度,并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各地要切实实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每年为妇女儿童力1-2件实事。注重在教育、帮困、服务等工作中,安排落实妇女发展的项目。各级党委、政府可视工作需要、将部分有关妇女儿童的社会管理事务、办实事项目以及社会性、群众性活动交给妇联承办,并放下相应的管理权,配置相应的工作资源和经费,以提高妇联为妇女群众服务的能力。
中共xx市委办公厅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