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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经验交流:联系群众要念好“五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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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作为当前党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县乡基层党员干部直接与群众接触,处在各种矛盾交汇点上,与人民群众关系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谨求实的作风,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用心念好“五字经”,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

  念好“情”字,就是对人民群众要充满感情,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对群众有没有感情,心中有没有人民,是党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树立的具体表现。《党章》开宗明义地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人民的利益,首先心里得有人民。对群众有没有感情,心中没有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造福等等,就只是一句空话或谎话。对群众有没有感情,心中有没有人民,是能否坚持群众路线的前提。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重要保证。党从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没有哪一项不是执行群众路线的结果。如果违背群众路线,党的工作就会遭受损失。对群众有感情,心中有群众,才可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遇事向群众学习、同群众商量,倾听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才能不断地取得新的成绩。心中有群众,才能做到紧紧地依靠群众、尊重群众,而不是凌驾于群众之上;才能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有感情,心中有群众,在协调处理利益矛盾时,才会主动为群众着想,替群众说话,自觉维护群众利益,而不会站在群众的对立面。

  念好“勤”字,就是勤政为民。党员干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骨干,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爱岗敬业,勤政为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这既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党员干部为党分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们保持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勤政”须以“为民”为出发点,“为民”则须以“勤政”作桥梁。有的领导干部为了在任期内有显绩,既不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又不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不惜“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本地的持续性发展进步埋下了隐患。有鉴于此,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把政绩放在致富群众、为民造福上,致力于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念好“理”字,坚持以理喻人。教育引导群众与服务群众是我们党同等重要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有些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不够到位,该宣传的政策、该讲清的道理、该解释的问题,或者不认真、或者不细致、或者不耐烦、或者不会做,导致群众不应有的困惑。我们有些群众信访有时并不是要求解决自身问题,主要是想搞清楚、弄明白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讨个公道和说法。对这种情况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群众一旦形成心结,必然转化为矛盾,酿成大祸。领导干部要针对社会不同群体的思想问题和利益诉求,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利弊讲透,让群众不仅听得进,而且信得过。以理喻人,首先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根本。把政策讲透,把方针讲清,并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比如: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国策,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大好事,但由于受传统生育观念的束缚,远没有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如果我们在工作中能把国情、省情、地情、乡情、村情同群众说清楚,算清明细帐,工作的难度就要小得多。在工作中,凡要求群众做的事,要把道理、政策、法律向群众讲清楚,充分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遇到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心悦诚服。其次是抓好典型引路。我们常说,事实胜于雄辩。要让农民从实例中加深认识,尝到甜头,成为群众自觉的行动。三是搞好调查研究,每一个决策的敲定,每一个措施的制定,都应该是群众愿望的体现,群众智慧的结晶。所以,决策应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每一项决策一定要做到事前调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调查是了解决策的正确性,督查是掌握决策的正确性,检查是完善决策的整体性。但不管是调查、督查、检查都要尊重群众意愿,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四是政策执行必须平等。我们有些干部在执行国家政策中采取的是实用主义,对局部、某行业有利的政策用足、用活、甚至帮过头。对整体有利、局部不利的则尽量少用,甚至不用。这种政策执行中的不平等性,鉴于此,我们只有在“理”字上努力,就可以避免方法简单,避免伤害群众的感情,避免损害群众利益。

  念好“法”字。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既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又是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法宝,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也会越来越完善,要求无论任何单位或个人,日常生动中都必须遵法守法。同时伴随着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掌握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对基层干部是否依法办事的鉴别能力和监督能力也越来越强。这些都要求广大基层干部,开展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不能单凭个人的热情敢闯敢干,而必须把这些建立在依法行政这个大前提之下。如果离开了这一点,不懂法甚至有法不依,违法行政,不仅为党和人民办不成事,还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因此,领导干部既要模范执行法律法规、遵守法律,而且还要做法律法规的宣传员,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赢得群众的信任,使工作由难变易,变主动。

  念好“德”字,共产党人干事业,一靠真理的力量,二靠人格的力量,领导要聚人心,必须以身作则,以德感人,以德服人。可见要以德服人,与以理服人并不矛盾。只是说要服人光讲道理还不行,空讲理、蛮讲理更不行,还要辅之以身教,以德感人。“德”者,指德行、品质和德政之类。一个人,尤其是公仆,无德硬讲理,说的一套,做的另一套,理会黯然失色,即使道理说得再对,人们听了也会不服。只有德正,言行如一,以身作则,人们才口服心服。以古人为镜,诸葛亮治蜀,若无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德也难得蜀中百姓和三军将士拜服。德、理、行三者集一身,才能服人,这个理是不难懂的。如今,社会上嘴巴呱呱叫,德行另一套的“理论巨人、行动矮子”,不乏其人。有些人,包括一些“公仆”在公事公开场合,小道理、大道理讲得头头是道,可到了私事私下场合却另行其事,不光彩事缺德事也敢干,甚至干得触目惊心。他们教育别人为公,自己却谋私利;叫别人遵法守纪,自己却随意违规;在会上大讲重品道作表率,暗地里首先败坏,伤风败俗……诸如此类,还不仅在于他们吃多少捞多少挥霍多少,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党的形象,影响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动摇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懒。“德,国家之基地”,“德惟治,否德乱”。古人的话意味深长。道德薄弱治不好国家,办不好事业。我们的公仆,是人民群众的一杆杆旗帜,是各级政权的一面面镜子,为官当政者当自尊自重,且莫轻视自己的德行。我们要加强自律,把德与理、言与行完善地结合起来,争做一个德高理正、以德服人的好公仆。在领导班子里,讲风格、讲友谊、讲大局;在与人交往中以诚相待,对上不搞阳奉阴违;对下不骗人,不耍人,不哄人,才能让下属充分感到人格的平等,从而对领导者更加充满敬意,使群众对其感到可亲、可敬、可信,打心眼里服气、佩服。这是各级领导者和管理者应具备的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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