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建设局领导暨市环卫局领导;
我们是市环卫局在一线清扫街道的女工陈**、龚**、李**、郭**、石**,原都是城中街道有商品粮户口的居民。
1991年为配合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城中办事处组建了环卫所,我们由各居委会安排就业到城中环卫所当街道清扫工,当时负责人是陈*。1992年,为便于统一管理,经市环卫局与城中办事处协商,将城中环卫所合并到市环卫局。从那时起,我们就成为市环卫局街道清扫工,一直至今。陈*和我们情况一样,他现在是正式工,可作证明。
1993年,为解决我们的待遇问题,市环卫局同意为我们办理劳动合同手续,我们还按要求交了办理合同的费用。后因市环卫局主要负责人调动,此事无人管,并将我们所交的办理合同的费用退还给了我们。以后再也没人管我们办理劳动合同的事了。
我们在市环局担任街道清扫工十六、七年来,虽然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被人看不起;但我们还是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论寒冬酷暑,不论白天黑夜,风里来,雨里去,起五更,睡半夜,出色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好城市“美容师”。
我们虽然都是城关街道人,也是商品粮户口,家庭生活条件都很困难。我们实在不明白,同在一个政府的领导下,为什么和我们情况一样的人能享受的待遇我们却不能享受呢?
现在我们都是近五十岁的人了,由于扫街劳动强度大,身体实在吃不消了。恳求您们,考虑我们的具体情况和困难,公平合理地按照原来解决“老城关”内退清扫工的办法,为我们这些生活在“弱势”底层的人解决好内退后的生活待遇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