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反 映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xx,是xx市工农路社区居民。现向您反映开发商张xx(xx人)一个月前强行将我租给别人的门店拆除又无力重建的事实,敬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看我的情况反映。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04年,工农路居委会因经济原因,经主要领导商量决定将蒲城门店转让出去,以缓解居委会的经济压力。2004年9—10月间,我与居委会签定了《房屋购买协议》,分别买下了古城大道原供电所对面的三间门店(原蒲城饭店),居委会在《房屋购买协议》中明确提出由居委会出面给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等相关证件。由于有居委会做主,我就一直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因精力有限,我没时间管理这几间门店,便将门店租赁给别人,今年6月,我又与别人续签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协议》。
2009年6月2日,张xx突然向我提出将我的三间门店以3500元/平米的价格卖给他,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他已买下我门店旁的主体楼。当时我没有答应他,事后他又多次找到我,仍然要求将门店卖给他,我还是没有答应。因为近几年房价飞涨,如果以这个价格卖给他,我三间门店卖的钱现在一间这样的门店也买不到,最后他答应还是在原地还我的门店,面积跟原来一致。
2009年8月10日,我爱人因身体原因到武汉住院治疗,于9月2日出院。在此期间,张xx竟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门店强行拆除了,此前他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口头告知。我气愤至极,要求张xx还我门店,当时他也表态跟我重建门店。但他现在即使想将我门店还原也不可能,因为他没有走正规的招标程序,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