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女,出生19xx年2月,汉族,无职业。现住xx市开发区xx村三组,电话:13871857xxx
被告:B,男,出生19xx年1月,汉族,无职业。现住xx市xx办事处xx村五组。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儿子交被告抚养,女儿由原告抚养。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19xx年x月结婚。婚后于19xx年x月xx日生一女代玉,现已外出务工。19xx年xx月x日生一男代小聪,现无业在家。
原告与被告结婚不到半年,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并且被告既无上进心,好吃懒做,以抹牌赌博为生。原告不忍被告的恶习也为生活所迫,于20xx年赴xx打工。期间,被告也不尊重原告,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x万多元买来的仅有的房屋也变卖去赌博。原告实在忍无可忍,此后,与被告一直分居,已连续长达x年之久,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原告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连自己女儿打工换来的钱也索要去赌博抹牌。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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