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叫***,现住**镇**街道,3月11日,我接到一纸房屋撤迁通知书,我因家庭困难,无钱盖新房,在走途无路的情况下,写信想向市里领导反映一下我家的真实情况,请求领导帮忙解决。
我家是19**年**月在**街道盖的一栋两间两层的房屋,属钢筋水泥结构,总面积约160平方米。房屋地处**街,南北朝向。今年听说市里要实行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房屋要规范达标,由于我的房屋离公路近,被列入此次拆迁重建的范围之内。市房屋安全鉴定和拆迁管理办公室于**月**日下达了搬迁通知书,要求我们全家在三日之内搬出,否则在**月**日之前一定实行强制处理。我于是找到**镇政府,他们的意见是:每平方米的搬迁款按100—200元补偿,并且钱不能一次性到位,只能在搬迁时付清40%的搬迁款,按这个标准,我们家只能拿到6400—12800元的搬迁费。
我家是土生土长的****人,上级有这个统一政策,按说要坚决执行,但我家情况领导不知道。说起来我们是既喜又忧,喜的是我的两个孩子接连考取大学,忧的是,这些年我们是借债度日。我的大孩子20**年**月考入**省****,当时就在**信用社办了一万元贷款,至今没有还,小孩子2006年又考上了****,又办了5000元的助学贷款,几年来,为了孩子们读书,我们连续向亲戚朋友们借款50000多元,我就靠卖点水果副食维持生活和还贷还款,每月还要定期向他们汇去1300多元的生活费。加上我的爱人多年就患有严重的**和**病,我们真的是什么来路都没有了。
如果我接受这笔搬迁费,按现在的市场价,在老地方盖起一栋新房子,至少得花15、6万,这6400—12800元的搬迁费是够我买地皮,还是够我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