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关爱撑晴空
“春风化雨润心田,无私关爱撑晴空。”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构建未成年人捕诉方式改革品牌建设为契机,立足职能抓维权,结合实际抓帮教,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和维权网络,探索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维权路子,并先后荣获全市、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殊荣。
丰富活动载体,扎实推进维权活动
法制宣传到边到位。该院结合具有检察特色的“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与区法制办、教委、公安局等单位一起,深入到三个办事处、主要中心乡镇、看守所、拘留所、监区、学校、案发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监护人、亲友之中,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览、设立巡回接待站(点)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调研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规律,不断摸索、总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和途径,从而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搭车”步入了“正轨”。同时以开展巩固和拓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契机,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关注程度,丰富和深化“维权岗”的内涵和外延,推动该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创新发展。
维权举措求新求实。该院同该区人民政府共同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程,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检校联手共同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的有效模式,20xx年全区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xx%,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改造以及回归社会后的表现情况也明显好转。
◆上好“三课”。一是上好一堂普及性警示课。20xx年4月15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x走上xx区民族中学的课堂,用生动丰富的语言、语重心长的表达、慈父般的柔肠和殷切的希望之情,以真实的个案和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述中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应了解和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家长、学生与亲友及其与其他社会人员之间,在发生矛盾纠纷时的正确解决和处理方式、方法,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目前,该院已为全区xx多所中学xxxxx余名初、高中学生上了一堂法制警示课,基本实现了普法教育在全区中学生中的全覆盖。二是给新生上好一堂入学前法制教育课。秋季各中学开学时,该院又用在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初、高中入学新生,进行一次普及性的“入学前法制教育课”。三是给即将毕业的学生上好一堂毕业守法课。在初中和高中学生毕业前夕,对他们进行一次守法教育,使人人绷紧“法制弦”,防止学生未能升学而混迹社会,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危害。
◆编好“一书”。由该院与区教委合编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手册──《远离犯罪,奔向灿烂明天》已在xx各类中学校广泛使用,该院结合办案,不断充实和完善其内容,继续将该书纳入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教学的必读教材,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
◆办好“一窗”。该院将本院及周边检察机关所办未成年学生的典型案例纳入各中学警示窗的内容,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广大在校未成年学生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回访帮教在情在理。该院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区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部门召开有未成年犯及其监护人、指定帮教人参加的座谈会,交流帮教经验,听取未成年犯的思想汇报,用心对待、用情感化,教育和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和不利因素的影响,增强生活的信心,使已经和即将走向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悬崖勒马”。对不起诉、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主动与家长、学校老师,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联系,共同制订帮教计划,通过制度化的回访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要求其定期写出思想汇报,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对不起诉和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督促其一年内向公诉部门专案组汇报一至二次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专案组一年内至少回访考查一次,形成联系卡并记载相关信息。对未成年犯从受理到出庭支持公诉的各个环节,都努力做到“三帮助”:帮助其分析犯罪原因,帮助其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帮助其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该院在办理王某、张某二位中学生盗窃案件时,案件承办人经审查发现,二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端正,悔罪诚意好,又是初次犯罪且未造成重大犯罪后果,本着教育和挽救的原则,遂对二人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xxx协助家长和教师对其进行帮教,通过充满人性化的帮教措施,二人的成绩不但没有下降,还很快从差生转化成优生,受到了学校、家长的一致好评,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爱心雨露情感人。为了多渠道、全方位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该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关心、帮助每一个贫困儿童。通过与乡政府、民政局、团委、妇联、村委、犯罪嫌疑人亲友联系,侦监科干警给涉嫌盗窃财物数额近xxxxx元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两个不满10周岁且母亲已离异的儿子找到了新家。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宁愿少用一点零用钱,自己省吃俭用,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资助了联系村的xx名失学儿童重返课堂。
转变执法观念,坚持保护打击并举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立足挽救、帮教和重在预防”的原则,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原则上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相对轻缓的刑事政策。20xx年10月14日晚,杨某和冉某(均为15岁)与其他三名同学在xx山抢劫两被害人现金xxx元与手机x台;20xx年1月,杨某和冉某再次与另外4人在xx城区河堤抢劫一名单身女性(获得现金xxx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该院深入补充侦查发现,杨某和冉某作为未成年人,在两次抢劫作案中发生的作用非常小,多数抢劫赃款被其他案犯分取,在参与抢劫犯罪时未起主要作用,也未分得多少赃物,加之二人本身年龄较小(15周岁),在本案中从实际参与犯罪到具体实施犯罪,均表现出了认识水平不高和被动盲从的一面,具有挽救的可能,该院依法对杨、冉二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杨、冉二人泪流满面,悔不当初,表示一定要从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来回报检察官对他们的关爱,现在二人已经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了新的学习之中,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同时,该院正确理解与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未成年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恶性案件依法打击。犯罪嫌疑人刘某、向某(均为17岁)、王某(15岁)和郭某(16岁)初中辍学后便在xx城区内闲逛游荡,四少年商定在xx河堤采取持刀威胁和殴打的暴力手段对过往的中年男子进行抢劫,若对方有反抗即用刀捅的犯罪计划。20xx年6月21日晚,刘某、向某、王某三人携带弹簧刀等凶器在xx城区一河堤花园内蹲点。当晚21时许,中年男子李某骑自行车路过,于是三人跑上前将李某拦下,持刀抵住其脖子,对李一顿殴打后,搜身抢走李某的现金xxx元和一部手机。同月23日晚22时许,刘某、郭某二人携带弹簧刀等凶器在xx城区河堤上,对路过的中年人秦某用弹簧刀威胁,并当场抢走现金xx元。该院审查后认为:四案犯虽系未成年人,但共谋作案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如果从宽处理,达不到教育和挽救目的,也不足以防止其继续实施暴力犯罪,遂依法对四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立足检察职能,创新维权工作思路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及时分析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使维权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一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档案。每一案件移送审查批捕起诉后,及时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登记卡》,登记强制措施、案由、是否在校生、是否共同犯罪、家庭情况、案件信息分析等及案件开庭审理情况、审判结果及对审查终结的案件及时总结案件起因、特点及工作感想等内容。二是“以人为本”,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坚持以“情感打动”为核心的“忌伤及自尊”、“忌强加意志”、“忌刺激语言”的三忌原则,消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内心的芥蒂,在实践中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三是规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制度。该院制作了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书”,告知其应当享有的辩护权、申请回避权、申诉控告权、讯问笔录核对权及讯问时其监护人到场权等各项诉讼权利和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和申请法律援助权利、接受不公开开庭审理。四是坚持“五互动”,推行“三见面”制度。该院建立了承办检察官、未成年案犯、家长、学校和社会五方面之间的“五互动”帮教制度,对未成年案犯进行全方位帮教,推行“与家长见面、与学校或村(居)委见面,与本人见面”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三见面制度。五是坚持案卷审查与社会调查并重。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启动后,在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的条件下,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到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地查明未成年人案发前的成长环境、平时表现、性格特点等情况,分析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为正确行使检察权提供依据。同时注重探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良影响,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因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给他们带来不良影响。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创造了无数神奇故事、获得过许多光荣称号的xx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维权道道路上必将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