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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的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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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统筹谋划  强力推动落实
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XXxx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

    近几年来,我区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部署要求,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区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总数比2008年上升44.2%,查处治安案件总数上升373.5%,打击处理作案成员总数提高46.2%,但全区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比均大幅下降30%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系统谋划,强化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和谋划。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是牵动全局的一项重大工程,是整个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地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全局性工程”、“一把手工程”、“系统工程”和“满意工程”来抓。区厅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抽调6名熟悉执法业务的骨干作为专门工作人员。实行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区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直各业务部门都联系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市、县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联系一个科所队,形成了齐抓共管、全警推动的良好局面。同时,制发《XX公安法制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全区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2010年,我厅制定《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绩效考评及奖惩办法》,将2010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细化分解为17个建设项目,明确了完成工作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对完成年度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此外,通过月度进展情况全区排名通报、季度工作例会和年度工作座谈会、现场会等方式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研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2009年以来,我区各级公安机关着力培养创建了367个执法示范单位、示范岗位。为充分发挥执法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2010年又组织实施执法典型创建“2211”工程,即在全区公安机关培养创建2个地级市公安局、20个县级公安机关、100个科所队室为全区执法示范单位,评选1000名公正廉洁执法能手。7月份,我厅选树了xx1市公安局、xx2市公安局xx分局、xx3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等14个单位向公安部推荐申报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使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学有榜样、赶有标杆。

    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区公安机关法制机构的职能由综合管理部门转变为执法勤务机构。我厅按要求积极落实区厅和市、县法制机构队建制改革措施。今年4月,厅法制处更名为法制总队。目前我厅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尽快统一区厅和市、县三级公安法制部门职责任务和内部机构设置。全区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大力加强自身的队伍正规化、业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内务制度化和工作信息化的“五化”建设,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推动、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着力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找准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入点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针对不符合“两个最大限度”要求,不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以反为正,纠错求进,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公正执法检查活动、“一教育三整顿”等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共性执法突出问题,从思想、体制、机制、和管理上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规范执法的具体措施,彻底整改了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滥用武器警械、立案不实等一大批执法不规范问题。如针对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存在的“人为压案、不破不立、有案不立”、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倒挂”等的问题,我厅采取措施规范治安案件受理和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办案管理机制,简化办案程序,强化立案监督,推行案件办案回告制度等,推动了如实立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2009年全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之比为1.62:1,两类案件不再倒挂。

    三、大力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的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开展全警法律练兵和“三个必训”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以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的执法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开展全警法律练兵、警种法律练兵和领导干部法律练兵活动,全面落实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为做好全警培训工作,我厅制定《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方案》、《万名民警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方案》、《2009-2010年全区公安民警大轮训规划》等方案,组织开展全警培训,邀请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政法大学等的法律专家和领导为全区民警做专题讲座。全区公安民警每年参加法律学习培训100%、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00%、法律考试考核合格100%,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服务和指导基层规范执法。为教育引导基层规范执法行为,2006年以来,我区各级公安法制部门每年都组织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监管等警种,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执法质量服务。距今年上半年共派出300多支1000多人的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赴全区400多个基层所队开展执法培训、指导和服务活动。服务队工作期间,举办执法讲座500多次,解答执法问题4000多次。帮助基层夯实了执法基础,提高了执法质量。

    三是大力推行执法警示教育。2008年以来,我厅在全区公安机关推行执法不规范案例点评制度,每年都收集、整理、汇编全区公安民警在执法中发生的执法不规范反面典型案例20至50件,逐案分析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裁量处罚、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之处,详细说明正确执法的方式方法,印发全区公安机关43000名民警人手一册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大力推广远程网络执法教育培训。今年4月,我厅建设开通XX公安教育训练网站。目前已建设有宪法、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13个题库2000多道练习题供全区民警训练和考试使用。此外,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还在公安网上开办“法制大讲堂”、“案例研讨”、“法制调研”、“法制在线问答”等专栏,开展网上执法培训咨询指导,有针对性地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四、大力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流程和裁量的精细化水平

    2008年以来,我区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执法场所、执法经费保障、公安行政审批、治安行政处罚裁量、治安调解等的标准化建设,确保每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能够标准化操作,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开展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我厅先后制定印发《XX壮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候问室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派出所业务用房设置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在全国公安机关率先对执法场所统一进行硬件软件设备实施建设、功能分区和物理隔离、安全防范设置、声像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监管场所建设管理、涉案物品管理等的“六统一”标准化建设。一是统一进行硬件软件设备实施建设标准。全区所有的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询问室、候问室、讯问室等执法场所的建设,要严格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外观形象与标识、内部装修布局和设施配备等的建设标准要求,做到执法场所牢固、安全,通风、采光、卫生符合标准要求,管理规范,等级评定达标。二是统一功能分区和物理隔离标准。按照“对内对外分开、办公办案分开、工作生活分开”的原则,将执法场所区域与办事、办公、生活区域隔离,各区域之间实行物理隔离,设置门禁系统,严格落实值班警戒和出入审批制度,防止不相干人员进入相关区域。三是统一安全防范设置标准。初查室、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均设置在一楼,室门必须安全牢固,窗户外侧设置防护栅栏,相关的楼道、楼梯间、卫生间等均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止被调查对象、违法犯罪嫌疑人坠楼、脱逃的设施。建立应急报警系统,配备紧急触发按钮和响应设备,防止涉案人员行凶、自杀、自伤。四是统一声像监控系统建设管理标准。在所有向群众提供报警、咨询、投诉服务的电话都要具有来电显示,并实行录音;所有询问室、候问室、讯问室、交警岗点以及看守所提审室等场所和户籍室、办证大厅等窗口办证部门,一律安装声像监控系统管理,并接入各级监控中心,由纪检、督察、法制等监督部门对值班人员、侦查人员、窗口人员的执法和服务行为随机进行实时监控。五是统一监管场所标准化“五个一”工程建设。全区所有的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戒毒所统一建立健全一个完整配套的监管安全执法保卫机制,一个覆盖周边和场所内外、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一个对看守所督促检查的办法措施,一个安全防范责任机制,一个责任倒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关押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统一涉案物品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涉案物品保管室的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级评定标准,以及登记保管、拍照固定、信息录入、入室出室、移交处理等工作流程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切实做到对涉案物证统一进行分类登记,形成电子表格登记、法律文书记录、警务平台管理、实物存放保管、物证拍照、视频监控“六统一”的管理机制,保证涉案物品管理记载清晰明了,保管安全有序、流转操作规范。

    截止今年7月底,全区共投入经费3582万元,将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从三楼迁至一楼604间,新建882间,增加监控探头2078个,增加录音录像设备458套,增加其他防护设施1057处,其余执法场所有望于并年内全部完成标准化改造,监管场所建设管理、涉案物品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也深入有序开展。从而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执法安全,提高了执法效能。

    (二)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2007年和2009年,我厅两次组织对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实施的1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适用条件、对象和范围、数量、办结时限、审批流程、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进行了全区统一的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公安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

    (三)开展治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化建设。2009年,我厅细化、量化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中有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了全区统一的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消防违法行为处罚具体裁量标准,编制了10个交通执法岗位执法标准,有效解决了随意处罚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四)开展治安调解标准化建设。近三年来,我厅在全区1489个派出所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调解室,统一推行“三级限时调解”制度,实施“化解矛盾纠纷、和谐警民关系”的“十百千”工程。2009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12万起,调解成功率93%。一批重点、疑难、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得以化解。

    (五)制定统一的警务操作标准。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的“四个明确”要求,我厅组织厅属14个业务警种制定全区统一的警务操作规范,确保每个民警的办案职责、处分权限、操作程序、工作流程,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步骤、执法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都有具体明确、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切实减少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活动中的不敢为、不会为、乱作为的问题。

    此外,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受理、接处警、调查处理、立案、破案、预审、审批、管理、服务等执法业务工作,以及装备经费和警务保障、决策、执行、监督、台帐、统计、档案等执法管理环节,对执法业务中重复性事务进行资源整合、标准设定、经验固化、流程细化,实现对警务资源的标准配置、工作环境的标准塑造、业务流程的标准运作、队伍建设的标准管理和工作绩效的标准考评,有效解决了单位“抓什么、怎么抓、如何考评”和岗位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怎样才算合格”的问题。

    五、落实“四个严格”,建立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

    各级公安机关把强化执法管理、保证规范的贯彻执行,作为当前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通过严格过程控制和记载、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考核激励、严格责任追究。将所有执法活动纳入管理范围,并使各项管理措施相互衔接、协调,实现了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即时性管理、系统性管理。

    一是严格执法过程记载。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推行执法办案信息网上流转,将办理所有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接处警、立案(受理)、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调查)措施、处理、执行以及涉案财物管理等主要执法环节的审核审批、法律文书制作,除案情涉及国家秘密外,都在网上运行,做到任何一个法定步骤缺失,下一个步骤就无法进行;任何一个步骤不合法、不合格,执法活动就此停止,从而实现了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全流程管理。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制度,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

    二是严格质量监控。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质量的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制定《XX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审核制度,基层办案单位必须由法制员和科所队长统一把关;对于公安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重大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定罪量刑的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通过在全国公安机关率先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制定落实《XX公安机关法制员管理工作规定》,把法制员作为执法单位的专业质检员,加强了对基层单位执法办案活动的质量监控管理。

    三是严格考核激励。2002年,我厅制定《XXxx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把各项执法工作都纳入考评的内容,确定了260多项扣分标准,使发生在公安行政、刑事执法中的问题都有相应的扣分值。自2002年以来已经连续8年在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质量一案一评、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工作,每年由区厅对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考评情况进行全区排名通报,对考评不合格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执法质量不合格的公安局局长予以免职。同时将执法业绩与个人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引导广大民警主动学法用法,规范执法。2009年3月,我厅对xx1市公安局xx分局等8个连续三年执法质量优秀的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嘉奖、记功;对不达标单位的xx4县公安局、xx5县公安局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一票否决。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过错,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近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改等活动,检查各类案件100000多件,梳理排查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规范问题10000多个。对于发现的执法问题,下发执法整改通知、建议5000多份,制定整改措施2000多项,追究责任人员250多人。

    六、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层次和水平

    我区各级公安机关把执法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载体,积极建立完善网上执法管理系统,推行网上执法办案。2009年区厅研发了“XX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了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标准全区统一。厅党委要求2010年底前全区公安机关网上办案率要占全部案件的三分之一以上,要建立警综信息平台、指挥中心扁平化信息平台、网上绩效考核平台、网上执法监督平台、网上办公办案平台等“十大情报信息平台”,全区城市派出所及有条件的城镇派出所都要开通“网上警务室”,全区所有的派出所和看守所都要建设视频指挥系统。同时,建立健全基层所队窗口服务电话录音系统、GPS警车巡逻监督系统、讯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为民警配备无线移动警务管理系统“警务通”、“执法仪”等,全面推进民警执法办案、领导审核审批、涉案证据管理、法律文书制作、电子卷宗生成的网上流程化运作,实现对执法工作的网上监督、网上研判、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网上服务、网上考核,极大提高了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我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区直其他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厅要按照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实战,增强实效,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遏制恶性执法问题和重大执法过错的发生,确保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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