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xx市人民法院向社会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切实做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个环节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切实做到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和巧立名目乱收费,严把立案收费和结案收费两道关口,对不合理收费坚决予以退还。
三、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做到为确需法律帮助但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定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五、畅通诉讼信访渠道。切实做到对告诉、申诉和来信、来访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接必复,让当事人投诉有渠道、疑问有答复,真正把涉诉信访变成察民情、便民诉、解民忧的司法窗口。
六、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切实做到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简便、快速结案方式,大力推行远程立案、预约办案、庭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问题。
七、公正高效文明司法。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公正裁判;严格审限管理,坚决杜绝案件无正当理由超审限;遵守司法礼仪,热情文明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八、坚决维护司法廉洁。切实做到对违法违纪举报线索有案必立、有报必查,大力治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以上服务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