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及时高效应对安全事故,规范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打造一支合格的安全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是指在局安全应急救援队的安排下,由安全应急救援队员实施的安全应急救援及相关的救助行为。
第三条 安全应急救援队伍队员主要由市直文广新系统干部职工组成。
条四条 安全应急救援的范围主要包括:安全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安全谣言平息、安全应急救援、安全信息报告、紧急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五条 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宗旨是:积极参与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普及安全和应急救援知识,当好安全观测员、安全宣传员、安全应急救援队队员、安全速报员,全面提升我局安全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安全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 安全应急救援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安全应急救援专业培训;
(三)获得参加安全应急救援活动的相关信息;
(四)获得从事安全应急救援活动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五)提出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可申请退出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 安全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管理办法,执行安全应急救援队的工作决定,承担安全应急救援队安排的工作;
(二)主动及时地报告安全信息,宣传安全和应急救援知识,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三)维护市文广新局的声誉和形象,遵守廉洁纪律。
第八条 安全应急救援队员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安全应急科普知识、应急减灾知识、自救互救知识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