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和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特对集团公司技术管理体系进行补充完善。
一、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部(含通防管理室、生产技术室、地测防治水室、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人)、机(油)电管理部、技术(研发)中心、安监局、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经营管理部、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二、职责体系分工
(一)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管理、科技研发、对外开发、矿井单位规划发展等安全技术工作。
(二)副总工程师职责
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经理层工作分工,分别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责。
(三)职能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和防冲击地压技术等管理工作。
(1)通防管理室是集团公司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技术部部长的领导下,履行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2)生产技术室是集团公司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技术部部长的领导下,履行矿井采煤、掘进、轨道运输、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等职责
(3)地测防治水室是集团公司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技术部部长的领导下,履行矿井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等职责。
(4)调度指挥中心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技术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单位生产调度和组织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调度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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