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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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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起到了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把学习、掌握、遵守、运用《规定》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强化监督制约,防范风险隐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行使权力,确保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规定》,自觉遵守《规定》,严格执行《规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守牢法纪底线,用好《规定》法宝,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理解党中央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定制度、立规矩的重大意义,并以此为镜子,正衣冠,拂尘埃,自我鞭策警醒。
  二要坚持学思践悟,增强思想行动自觉。《规定》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工具书、案头卷,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的政治性,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融汇贯通、知行合一,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担当行动,不断提高监督监察处置能力,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确保监督执法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推动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三要对表自查,严格监督执法工作流程。《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对照依据《规定》行使权力,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与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制约、互涉案件管辖、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环节,准确掌握、熟练运用,把执纪审查和依法监察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贯通纪法、衔接司法,实现执纪和执法相协调、监察法和刑法刑诉法相衔接,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规定》找差距,认真分析研判监督执法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做好监督执法工作风险防控,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法,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养成在《规定》约束的环境中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四要严格要求,做好示范表率。《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执法者要做遵守纪律规矩的标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自我要求,严格遵守《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灵活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纪法衔接好,执纪执法既“准”又“严”,严格遵守执纪执法的各项制度、规定、规则,切实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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