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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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有效激励全体网格员的工作激情,促进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位,特制定本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网格员工资标准
(一)兼职网格员工资标准。兼职网格员工资为每人每月xxx元,由县网格办根据网格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考核发放。
(二)专职网格员工资标准。专职网格员为公益性岗位,其工资按人社局和就业局的统一标准执行。
第二条 实行网格员试用期制度。
对新上岗网格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xx天。试用期满后,凡考核不合格的网格员,予以辞退。
第三条 对网格信息录入实行量化管理(基础考核)。
(一)每名网格员每天录入信息量不得低于x条。其中:录入事件数不得低于x条,流动人口宣传信息不得低于x条,走访网格内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信息不得低于x条。
(二)每名网格员每月录入随手调案件xx条以上,每月上报调解卷宗x件以上。每上报一件调解卷宗,县大调解中心按全县个案补助标准补助xx元。
(三)每名网格员的网格手机活跃度必须达到100%(每月登录20天以上)。每个乡镇和县级部门的网格PC活跃度必须达到100%(每月登录20天以上)。
(四)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县网格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对网格工作进行细化考核(奖惩考核)。考核按时间段分为周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周考核对未完成量化任务的网格员进行单独提醒,月考核对未完成量化任务的网格员进行群内通报并纳入工资绩效考核(微信群、QQ群),季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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