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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署名文章:关于旅游扶贫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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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特别是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着适宜本地发展的产业扶贫模式。与其他扶贫方式相比,旅游扶贫作为带动性、参与性最广泛的扶贫方式,以其持续性强、反贫率低和物质、精神“双扶贫”的特点,在推进产业扶贫、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县为例,将发展乡村旅游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旅游推动扶贫发展战略,成效显著,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创新,迎接挑战,打赢扶贫攻坚战。
  一、做法与成效
  旅游扶贫作为产业扶贫新模式,有利于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进行扶贫开发,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乃至经济优势转变。以旅游推动扶贫开发,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实施扶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也是**县基于本地特色旅游资源和县情作出的正确选择。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胆探索实践旅游扶贫新模式,推进旅游产业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带动4.4万人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00余人脱贫。
  1、以点带面,实施乡村旅游扶贫。以周窝音乐小镇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建设了“千年大集”古镇,“豆谷小镇”、“创意农庄”等特色小镇,带动贫困群众3000余人就业,年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其中,周窝音乐小镇,通过乐器制作、演奏以及北方民居生活体验等方式,在扶贫攻坚的大舞台上,展现出了它独特的魅力。如:通过开展乐器制作体验游、“私人定制”乐器体验游等,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吸收贫困群众组建西洋乐队,在景点表演、节庆开幕式助演等方式助力脱贫;对本村81套民居进行音乐主题包装,带动贫困群众通过出租、服务、管理民宿等方式增收。
  2、因势利导,实施教育旅游扶贫。紧紧抓住“全国首家音乐教育服务联盟”落户**这一机遇,将音乐教育与扶贫脱贫结合,让贫困户融入音乐教育全产业链。实践中主要采用了三种方式:通过开展乐器维修、配件加工培训,把贫困群众培育成乐器工匠;组织贫困户进行乐器网络销售,教育联盟负责统一采购、配送,把贫困群众培育成乐器代理商;依托璐德国际艺术学校,通过免除部分贫困生学费、生活费等,爱心企业助其圆“音乐梦”,把贫困学生培育成音乐人才。目前,教育服务联盟项目已被评为“全省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3、立足优势,实施文化旅游扶贫。放大年画品牌优势,延伸产业链条,引导贫困群众从事刻版、印刷、销售,助力增收脱贫。以**年画博物馆为平台,恢复有年画产业基础村、有意愿户的年画作坊,使贫困群众融入年画生产销售全过程,通过年画传承促增收。与中央美院等高校合作,对贫困群众进行专业培训,引导他们从事年画技艺展示、新品研发或自主创业,通过年画商品创新促增收。启动建设了投资5亿元的年文化小镇和民画艺术馆项目,集中展示各地年俗、民俗,大力弘扬传统书画艺术,通过振兴年画产业促增收,全部建成后将为贫困群众提供近500个就业岗位。
  4、龙头带动,实施农业旅游扶贫。以蒙牛高端奶加工厂建成3A级景区为契机,实施“现代农业旅游+扶贫”。以蒙牛公司为龙头,将占地10万亩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北大洼”,统筹规划建设成为科技示范、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以及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生态休闲旅游片区,目前已形成“一片”、“一链”格局。“一片”,即依托蒙牛,打造了河北乐优公司“百亩花海”、“千米温室”景观,康绿健公司亲子互动、采摘体验等板块和农发农场火龙果采摘园等23家生态采摘园和农家乐。“一链”,即形成了服务蒙牛加工厂,形成种、养、加、有机肥生产全产业链条。通过打造现代农业游,带动周边3000多个贫困人口就业或参与上下游产业,年人均增收6500元。
  二、困惑与挑战
  基于自然禀赋、资源开发、思想观念、经济基础、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贫困地区旅游发展存在诸如品牌形象不鲜明、产品内涵不丰富、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共性问题,旅游扶贫面临贫困人口参与障碍、参与内容边缘化、受益分配不公等困难和挑战。
  1、旅游扶贫谋局的准确性问题
  不是任何地区都适合开展旅游扶贫,也不是任何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就适合在当下开展旅游扶贫。对于具有一定旅游开发条件,尚未开发的地区,首先是如何有效解决“资源丰富”与“转化困难”的矛盾,梳理资源、开发景区,以景区带动周边区域和沿线发展,反哺贫困群众。对于已经开发乡村旅游的地区,着力点应是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拓展客源市场,创造出更多参与途径和就业机会,带动更多的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旅游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一种形式,除公益性目标之外,还要求有投资回报。就**来说,乡村旅游开发已小有成效,但尚处于初级阶段,“半拉子”工程,未形成强大的客源市场支撑,未完成从“输血”到“造血”转换,仍是“画饼充饥”,效果倍受掣肘,难以起到扶贫攻坚生力军的作用。
  2、基础薄弱与财力不平衡问题
  贫困地区财政自给能力弱,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产业支撑不足,难以满足现代旅游需要,这是实施旅游扶贫的重要挑战。贫困地区旅游一般起步较晚,旅游发展、旅游扶贫扶持政策跟不上,管理体制落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为制约旅游扶贫的瓶颈。以**为例,连接景区、主要乡村旅游点的道路车多、路窄,交通压力较大,限制了景区的通达性和沿途的景观化;贯穿主要乡镇、乡村和景区的道路涉及征地、投资等诸多问题,政府财力有限,投入跟不上,景区连接线绿道慢行系统、配套设施不到位,将严重影响旅游业长期发展和所产生的综合效益。
  3、贫困人口面临参与障碍问题
  贫困人口多数经济基础差、缺乏物质资本,素质低、缺乏人力资本,组织能力弱、缺乏社会资本,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不具备参与旅游开发经营,甚至从事旅游服务接待的比较优势,不同程度上存在旅游经济参与障碍。多数旅游项目倾向于给那些有能力、有资本或有资源的人或企业,导致“扶富不扶贫”现象,贫困人口参与旅游开发途径较少,获益的途径较少,从旅游开发中受益较少。从**实际情况看,贫困户36%以上无主导增收产业,种植业收入占经济收入的90%以上,60岁以下贫困人口38%以上为初中以下学历、99%以上无就业技能,尝试通过参与旅游开发经营受益困难。
  4、政企合作与扶贫的融合问题
  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开发资金需求量大,仅靠政府投资和农民自主经营,面临资金投入不足、产品单一等问题,势必影响旅游扶贫效果和可持续性。相对于政府和农民,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提供资金、技术、人才和经营能力等生产要素方面更有优势,走政企合作之路,实现优势互补势在必行。引进旅游投资有优势,也有困惑。旅游扶贫在于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就业创业机会,使贫困人口获益最大化。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参与公益扶贫事业难免存在功利性,如果没有好的协作模式,容易导致获益外流,贫困人口增收难。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精准扶贫的公益目标,找到两者之间的内在矛盾的平衡点是旅游扶贫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我们提出的挑战。
  三、启示与体会
  旅游扶贫开拓了扶贫攻坚新阵地,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要将旅游扶贫这篇文章写得精彩,就要对发展乡村旅游适宜与否,如何互补性发展,怎样均衡各方利益以及客源市场推广等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理清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思与行。凡事应三思而后行,做到思行合一。要拉动旅游扶贫,“旅游资源、客源市场、配套条件”这“三驾马车”须并驾齐驱,缺一不可。第一,旅游资源富集,有核心吸引力;第二,客源市场支撑,有实施可行性;第三,政策、管理体制和基础设施到位,有充足的配套条件。有些地方偏偏无视“三驾马车”的存在,不切实际,不邀请专家考察、论证,头脑发热,大搞旅游开发,甚至不惜重金盲目上马一些论证不足的项目。结果,建成后的“人造景观”或是没有吸引力,或是远离客源市场,与预计效果相差甚远,贫困人口从中受益更无从谈起,旅游扶贫成了一场“黄粱梦”。其代价除政府投入外,群众可能会因此推动对旅游扶贫的信心,影响后续扶贫的参与、支持的热情。
  点与面。如果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一个地方的旅游扶贫开发“点”再多也无妨,由“点”成“线”,由“线”成“面”,“点面结合”实现连片开发。如果照猫画虎、千村一面、一哄而上,跟风式、运动式进行旅游扶贫开发,那“面”也是“点”。旅游扶贫应在规划指导下协调开发,“一户一策”精准开发,避免同质化和重复建设现象,加强互补性贫困村、户之间的线路建设,增强区域内资源的关联性和利用的便捷性,促进旅游群和旅游片区的形成。
  分与合。旅游扶贫开发面临资金、信息、技术等问题,仅靠政府、农户不现实,需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这就涉及到政府、企业、农户三者,三者之间目标有分别,但要实现各自目标,必须均衡三方利益,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通力合作,以达共赢,即政府得管理,企业得发展,农户得利益。政府要发挥协调功能,努力化解三方在旅游扶贫开发过程中因利益取向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冲突,监督和协助企业完成旅游扶贫项目开发、运营,规范农户经济行为,实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相关权益。
  内与外。“酒在深巷无人识”。即便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不进行市场推广,没有客源市场支撑,旅游扶贫也只能是望梅止渴。原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曾说过“从一定意义上说,能否搞好市场推广是决定旅游扶贫成效的第一关键因素”。在旅游开发的初级阶段,有些地方凭着直觉做事,摸着石头过河,在自己一亩三分地打转转,等客上门、坐地经商,忽视市场推广的作用,只会导致旅游扶贫“竹篮打水一场空”。乡村旅游开发怎样做到内外兼修,需要给予重视。
  四、思路与建议
  实施旅游扶贫,政策是先导、体制是关键、项目是核心、配套是基础、服务是根本,最终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政府、企业、农户共建共享旅游扶贫开发成果。旅游扶贫既是旅游业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也是旅游业新的发展空间;既是扶贫攻坚的重点,也是旅游开发的重点;旅游完全可以融入大局,成为扶贫攻坚的生力军。
  1、充分论证,选择旅游扶贫。丰富的旅游资源仅仅给贫困地区脱贫提供了可能,如果把可能当作必然、将旅游资源视作反贫困的充分条件,由此形成的建议只能是镜花水月,解决问题事半功倍。地方政府应在选择将旅游业作为扶贫产业前,邀请专家、学者对本地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再比照相似地区旅游业发展现状,做一次旅游市场论证研讨,看在当下选择旅游扶贫是否是本地脱贫的长久之计。
  2、因地制宜,推进旅游扶贫。旅游精准扶贫,既要“一人一户一策”,还要考虑所处环境,在精准基础上做到整体协调开发。在制定旅游扶贫规划时,邀请专业团队,结合对扶贫村户的周边环境进行充分调研分析,针对各地优势资源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旅游开发。帮助重点旅游贫困村编制好旅游发展规划,确保乡村规划与地区整体规划的协调统一,做好贫困村发展旅游、实现脱贫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旅游线路打造上的业态互补,整体开发,避免重复建设和与其他地区开发乡村旅游产品趋同化现象。
  3、利益均衡,实现协作共赢。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离不开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参与和协作。坚持政府主导,协调和化解三方在谋划乡村旅游重大问题时由于利益取向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在旅游扶贫开发过程中,政府既要如期完成自身建设任务,一方面要对企业开发行为进行协助和监督,既要给予企业适当的支持和激励,又要防止、惩处企业擅自变更投资项目、私自更改农地用途等违约、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关切贫困农户权益,规范农户经济行为,以避免其小农意识影响乡村旅游扶贫大局。在旅游或相关产业项目开始运营后,政府应主要扮演管理者的角色,让企业、农户等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精准施策,助贫增收致富。贫困人口在资金、知识、技能等方面相对欠缺,不具有参与旅游扶贫比较优势。政府在进行旅游规划、开发、利益分配等重大决策时,应将贫困人口作为主体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对不具备直接参与旅游扶贫的贫困人口,要通过替代性方式进行扶贫,即引导其从事与旅游开发相关的项目。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通过政策法规等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赋权”,增加贫困人口参与旅游扶贫的机会。如明文规定在景区实行本地贫困人口优先就业,采购优先考虑本地贫困人口供应,设置“贫困人口受益比例”、“贫困人口就业比例”等硬性要求,使贫困人口能够成为旅游的就业者和经营者,从中获益,主动参与地方旅游经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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