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上网行为,确保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
第三条 网络信息安全是指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硬件、软件及系统中存储、传输的数据信息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信息服务不中断。
第四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条 严禁利用网络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禁止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 xx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的网络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属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下的专业小组,可挂靠在信息中心或相关信息化建设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