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工作单位) ,电话 。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工作单位) ,电话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经过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道 小区 栋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本房屋租金和押金按租赁期结算而且上打。整个租赁期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房屋内供暖、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接入,并保证房屋内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和沙发、餐桌、茶几、电视柜、衣柜等附属设备设施完好而且能够正常使用。
2、房屋内所有附属设备设施如果不因人为因素损坏,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租赁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对房屋及屋内附属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认没有损坏后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如果附属设备设施出现损坏现象,双方协商解决
4、在合同租赁期内,甲方如果有意向出售该房屋,必须提前向乙方沟通协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使用房屋,并严格遵守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规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2、乙方要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处于合理使用和安全状态,因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和附属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合理使用造成人生安全的由乙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