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本人结合学习思考情况和纪检监察工作,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聚焦三个维度,充分认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意义
把监督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保障。
1.从历次全会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要议题。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探索实践,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逐步构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2.从《决定》全文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要内容。纵观《决定》全文,“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是绝对的高频词之一。这52个“监督”,主要分布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7个部分,既有强调监督体系的又有强调监督制度的,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其他各类监督的。尽管《决定》的52个“监督”分布在7个部分,但其中32个出现在第十四部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体现了监督体系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3.从治理全局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要保障。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保持管党治党制度长期性、稳定性,是一个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决定》在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从三方面细化了这方面的工作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表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瞄准三项任务,充分把握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点举措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关键在持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核心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完善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九条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现实中,党内监督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主要是不同主体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不明晰;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沟通协调不顺畅;对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强调不够,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缺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
2.强化政治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把政治监督摆在监督的首位,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坚持巩固。
3.贯通各类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一张织密了的监督之网,既包括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又包括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协同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职能作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必须进一步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紧扣三项义务,充分履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职责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目的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有效制约权力,正确运行权力。领导党员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
1.把“一岗双责”抓到实处。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义务所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管党治党是全党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其他班子成员都应强化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具体工作落实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负责的业务、管理的队伍齐抓共管、同频共振,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更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只有熟悉每名党员干部的情况,才能将党员管理、队伍建设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切实破解管党治党“水流不到头”的难题。
2.把权力运行管到严处。权力姓公不姓私,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要正确看待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把权力用在党的事业上,能够使人走向崇高、成就辉煌,用在谋取个人私利上,就会走向堕落、自我灭亡。在用权这个问题上,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慎重之心,要清醒看待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时时保持公仆之心,事事处理出于公心。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对党员干部一贯要求。要深刻认识到,监督不仅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只有让自己在“探照灯”下用权行事,思想才不会抛锚,行为才不会出格。“严管就是厚爱”,领导干部要把监督视为对自己政治上最大的关心爱护,习惯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
3.把自我约束落到细处。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彻底破除“特殊思想”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做一名合格党员,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谨记自身职责,端正党风,严守党纪,强化自我监督,坚持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断增强约束自己、管住自己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领导干部不仅需要在工作和生活中谨小慎微,更要以党章党规为镜,将自我监督融入日常,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诚恳接受监督,时常检视自己的言行,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监督利器,在全方位的体检中常扫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让铁的纪律和规矩成为矢志为民服务的助推器,时刻做到廉洁从政,清白为官,坦荡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