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部署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重大任务。我认为,正是这些具有“四梁八柱”性质制度共同作用,党才能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实现了当前“中国之治”的美好境界。做为一名机关党员干部,近一段时间,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思考,我有以下体会和感悟。
一、 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经过28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新民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的70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不断自我革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的一系列“四梁八柱”制度,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改革大业起到了“稳定器”和“加速器”的作用。7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实际,引领中国发展,促进人民幸福的好制度。这70年来,广大人民群众是通过自己扎扎实实的努力不断增强自己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坚定拥护者和支持者。有中国特色的各方面向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日益在人民心中生根结果。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与世界当前任何社会制度相比,它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而且是与时俱进的,中国正在世界舞台上提供着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这是我们当前党员干部有高度的制度自信的底色与思想基础,
二是要树立对必须执行制度的高度自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关键就在于提高各层级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和效果。但有法不依、有制不守、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着,不少制度成了“稻草人”、“橡皮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基层机关党员干部,我们肩负着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环节,一个链条,要带头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在工作中,坚持循规蹈矩,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坚持照章办事,按制度履职,让制度在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千万不要让这“一个环节,一个链条”因制度的不落实、不执行而断裂。
三是要树立让制度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的坚强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意大利众议长菲科会谈时说,“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种人民至上的情怀,为全党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光辉榜样。基层党员干部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保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要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下,建立完善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坚持党的为民服务宗旨,在工作中,对广大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创新制度,大胆履责,为民解忧。对民生问题需要决策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敢于拍板,不扯皮;在工作出现失误时,敢于担责,不推诿,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不断发挥基层地方治理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