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满头银发,上演了一场现代版范进中举的喜剧;少时好学善记,因家境所困辍学,在人生的“午休”期里爱上法律,欲圆大学梦;学习法律知识“头悬梁,锥刺骨”,终于跃过“龙门”;用法为民维权,代理百姓官司分文不收,图的是公平、和谐。法律,现已溶入他的生命。他是xx省xx县农村信用联社退休干部xxx。xxx是个奇人,他从不懂法“发展”到一个真正的法律人,攻关17年实现“巨变”。目前,他爱法、学法、用法的“三步曲”故事在该县广为传颂。
200x年全国助残日将要到来之际,5月18日上午,xx省xx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里来了一位白发老人,他向残联负责人递交了一份《承诺书》,上边写着:“我叫xxx,62岁,中共党员,原任xx镇信用社主任,现退休在家。十几年来,我克服种种困难,自学法律,终于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十分需要法律阳光的呵护。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现在郑重承诺: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残疾人,持《残疾证》可与我联系,我自愿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不收任何费用。联系地点:xx县xx镇东xx村;联系手机:13xxxx
县残联负责人关切的说:“你为残疾人免费代理案件,起码的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长此以往,你贴得起吗?”
xxx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个不用担心,我有退休工资,孩子们都过得去,只要能让残疾人享用法律,我花费点很高兴!”
县残联负责人激动地握着xxx的手连声致谢!
据悉,xxx“出炉”这样的“承诺”已不是首次,今年“三八”妇女节的前一天,县妇联就收到了xxx这样的一份《承诺书》。
他,正如《承诺书》里自我介绍的那样,十几年如一日刻苦自学法律“终成正果”。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对法律的热爱和追求,始于工作中偶然的一次向法官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