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2019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19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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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市税务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省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在省局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研究落实省局和**市“**”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要求,研究全市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的重要事项和措施。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加强督促指导,派出指导组督促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各单位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四)完成省局指导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及时请示汇报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主持。
需要市税务局党委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交,按党委议事规则办理。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要及时报送市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主题教育有关部署要求;
(2)听取全市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全市税务系统主题教育重点事项;
(4)研究提出对全市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根据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领导小组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重要新闻稿件等,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3.《“**”主题教育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签发。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要提升政治站位,带头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议,认真履行职责,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的作风开展主题教育。(c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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