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坚持规划为引领、产业为支撑、项目为抓手、民生为根本、创新为动力、管理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文明和谐、城镇布局科学、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2.基本原则。坚持创新理念,科学发展,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城镇带动,产业驱动,努力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和城镇化途径;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结构,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切实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3.主要目标。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先进行列。到2015年,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县城区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人口23万,力争率先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引农进城镇10万人以上;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燃气普及率达到90%,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镇建成区的绿化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