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疫情对某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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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2月我县投资和服务业大幅下降,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预计一季度全县GDP下降40%左右。
一、疫情对我县投资及服务业的影响
1-2月,我县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完成27052万元,同比下降83.2%;5000万万以下项目投资完成22081万元,同比下降85.7%。消费行业损失约36亿元,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损失达25亿元,同比下降65%,居民、商超服务全部停业,损失过2000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增加值损失5000万元,同比下降50%;运输量同比下降85%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4971万元,同比下降25.4%;“三农”服务业损失1320余万元。对我县GDP增幅影响较大。
二、对策及建议
1、及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各地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按基准价下调10%;用电价格下降5%,同时再补贴30%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减免企业水电气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信息在线报送和远程监测调度指南>》等文件要求,及时开辟线上审批、远程管理等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减少审批环节中的不必要的环节。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债券、财税等方面的支持工作。向省发改委申报疫情贴息项目17个,已对接正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4个。
2、加快企业复工增产进度。因受过年等客观因素,特别是疫情影响,自进入2月以来,我县企业基本进入停工停产状态。根据市、县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条件下,已恢复华茂、明星、泰丰三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经营生产。同时积极督促企业积极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10日复工禁令解除后能第一时间复工,尽可能地减少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3、做好对企业的帮扶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支持政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做好转型升级。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政策性扶持资金。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公共服务。
4、加大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家投资政策研究加大新项目谋划推进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对19个国家政策性项目支持领域和4个中央预算内计划外新增专项领域进行系统的梳理,共整理谋划申报2020年重大项目38个,总投资约44.7亿元。做好2020年5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督办工作,确保年度投资达到300亿元以上。(c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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