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提高车辆利用率,控制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用车辆。
第二章 车辆日常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属办公用车辆由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公务活动、对外接待、大型会议等。
第四条 办公室设兼职车管员一人,负责驾驶员日常管理、教育、考核。
第五条 部门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办公室依据车辆使用申请的先后、公务轻重缓急程度、待命车辆数量等情况进行派车,驾驶员按照派车要求出车,无指令不得擅自出车。每次出车,车管员做好出车记录。
第七条 各部门用车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节假日期间用车或长途出差用车,一般应提前1—3天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办公室的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做好备案,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调配。
第八条 带车人员有监督驾驶员遵章驾驶的责任。
第九条 禁止公车私用。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借,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文明驾车,安全行车,严禁驾车打手机、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 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要注意树立良好的员工形象,衣着得体,仪容整洁。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安排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