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围绕百万人民的民生期盼,带领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全体同志,积极工作,求真务实,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主法制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在开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我时刻铭记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逐步增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了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并通过人大工作,确保了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的体现。
(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表明了人大在国家生活中的潜在作用,表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广泛性。我们通过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积极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审议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特别是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件实事”和“十五项重点工程”等关系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