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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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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司法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保护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治考评重要依据,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由“软任务”转化为“硬任务”。2017年来,我局共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2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3万份,提高了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主题宣传。积极参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春运启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实体案例解析,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交通法规中有关交通违章、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解答群众提出的违章扣分、驾驶员换证等问题,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我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2.“以案释法”。制定《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以案释法”活动22次,报送以案释法案例8篇,其中由我局选送的《某开展学生“带法回家”社会实践活动》入选全国首批司法行政普法典型案例库(全市唯一入选的普法案例)。
  3.开展学生“带法回家”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带进千家万户,有效地扩大道路交通宣传知晓率和覆盖率。连续两年寒假,我局联合交警大队等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学生“带法回家”社会实践活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4万余份。
  4.开展“夕阳红”普法活动。“夕阳红”普法宣传队是由我县回乡居住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德高望重的村老同志组成的。“夕阳红”普法通过南音演唱、木偶表演等具有当地特色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深受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喜爱。
  5.线上线下阵地宣传。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通过普法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LED屏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放大普法效应;巩固乡镇法治宣传阵地,利用乡镇法治宣传栏、图书角、法治长廊、法治公园等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使基层群众在休闲中耳濡目染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
  (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我局加强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吃一堑长一智”,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章制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顺利地回归社会。*年来,共接收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社区服刑人员*名,解除*名,现在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类社区服刑人员*名。
  1.创建社区服刑人员基地。去年12月,我局依托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投资21万元,建设集教育矫治、行为矫治、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基地,规范开展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增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竞争能力。
  2.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推行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方法,规范执法督促、矫情分析、奖惩等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联合县检察院成立执法检查组,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监督检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不定期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等活动,全面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制度,严格执行外出审批等管控规定。
  3.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邀请检察官、法官和律师授课,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集中学习教育;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关注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入社区矫正交流群,通过在普法公众号、群里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等信息,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三)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我局维护道路安全责任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立即受理、立即指派,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争取最大赔偿,将损害降到最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案例*件,受援群众达*人次,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公检法等13个部门以及全县*个乡镇设立了*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个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覆盖;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使中心成为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窗口化”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立,为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
  2.法律服务咨询渠道不断拓宽。建立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实现了1个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使基层群众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就能实现与法律顾问的互动,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实现“指尖上”的咨询;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平台建设,安排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让群众通过热线就可以享受到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去年,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道路交通安全的达18人次;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37个,占村(社区)法律顾问总数比13.5%。
  3.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成效。完善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更好的保障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援人的权益。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对已结案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是否有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等,使案例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能能到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援人回访,满意率达98%以上。
  二、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宣传经费不足。经费直接影响到我局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活动中所采取的形式,达到的规模和效果。近年来,我局宣传经费愈发紧张,法治宣传阵地存在很大缺口,至今未能建成县级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成为市对我县综治考评致命的弱点。已建成的县级“法治宣传一条街”由于资金紧缺,难以为继。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也由于资金不足,设施比较简陋,很多功能受限。
  2.司法行政队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18个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39名,现有在编司法助理员实际只有30人(其中2人借用其他单位),除司法业务外大多还要兼职乡镇综治、信访、党政办、精准扶贫等工作。非领导职务较多,挤占司法所编制,有8个司法所是一人所,7个司法所长还未配备到位。人员结构不合理,青黄不接,目前45周岁以上的29人,占全体干部的56%。
  3.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不平衡。缺乏严格的考核验收和奖惩激励机制,执法部门不够重视,普法工作主要工作由司法行政单位牵头唱“独角戏”,“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宣传的受益面不广,普法形式缺乏吸引力,目前的普法方式大多仍是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单、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
  三、对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努力破解遇到的难题,我局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保障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行〔2011〕35号及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应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各执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合作,通过集约资源、集中力量、集聚优势,合理使用普法经费,节约法治宣传成本,力求将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功效。
  2.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针对我局当前人员紧缺和青黄不接问题,应对空缺的编制及时补充招考,适当增加事业编制数,不断充实司法行政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3.落实普法责任制。各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把宣传《道路交通法》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丰富宣传形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到位、落实到位。(c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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