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学校教学教研管理精细化,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争上游、创佳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参照xx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基本思路,结合xx县考试招生制度和教学教研改革精神,在以往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特拟定本办法。
一、学校教学教研奖评定
(一)指标体系:学校总成绩=中考成绩综合指数+“课内比教学”考核得分+教学管理考核分+教研成果奖分。
1、中考综合指数的计算
Z=1/3S[J+Y+G]×100。
Z=综合指数
S=直升率:毕业生数/本届毕业生七年级时在籍学生人数
J=及格率:总分得分≥60%人数/九年级年报人数
Y=优分率:总分得分≥80%人数/九年级年报人数
G=高分率:总分得分≥90%人数/九年级年报人数
“毕业生数”指参加中考人数、一中推荐招生与中职春季招生人数之和。“本届毕业生七年级时在籍学生人数”指七年级办理学籍并考虑三年正常异动后的人数。“九年级年报人数”指九年级年报后并考虑正常异动后的人数减去中职春季招生人数、智残智障人数(智残智障以残疾证和教育局备案的为准)。基础数据均以考试中心、基教股和职教股提供的为准。
2、课内比教学考核得分:即直接将“课内比教学”考核得分,按15%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