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养一支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对名师名校长实行专项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1、省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 ;
2、市级名师、名校长;
3、县级名师、名校长。
二、奖励方法
1、奖励标准。省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市级名师名校长每人每年奖励2000元;县级名师名校长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
2、补助科研经费。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每人每年补助科研资料费1000元,用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
3、成立名师工作室。为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成立名师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安排启动经费1万元,每年每个工作室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每月给予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200元补贴,年度考核优秀的通报表彰。
4、自获得荣誉称号当年起,省、市级名师享受优秀等次的校长绩效工资待遇,县级名师享受良好等次的校长绩效工资待遇,已担任相应职务或具有双重荣誉的不重复享受。
5、对从外地引进且在城区暂无住房的省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提供周转房,并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