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开展,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册上报
1、各乡镇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后,按实有学生人数分学校、分年级、分班上报学生名册。名册必须由班主任、校长、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稿。
2、上报名册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籍号、就读学校、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学籍异动情况、其他等,所有信息必须与省学籍管理系统一致。
3、学籍异动学生上报。所有学籍异动学生必须在分校、分班名册上一并上报,在正常学生名册下方单列,并在学籍异动栏注明学籍异动详细情况(包括异动类型、时间、网上办理情况等)。
二、名册审核
1、乡镇初审。乡镇初审工作有乡镇中心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负责,要逐校、逐班核对人数,逐人核实学生所有信息,对学籍异动学生要重点审核,确保各校、各班人数准确,确保所有学生相关信息准确。
2、教育局复核。教育局对各乡镇上报学生名册将逐人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深入学校、进教室点名抽查。经复核准确无误、签字盖章后,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据实拨付经费。
三、监督和处罚
1、学校每学期公布一次受益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学生和社会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相关问题。
2、对学校上报名册中出现信息错误、名册与实际人数不符、虚报人数等问题,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由教育局督促学校及时予以更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