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夯实矿井安全管理基础,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机制
1、责任分工
第1部分 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 **
第2部分 组织机构 **
第3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
第4部分 从业人员素质 **
第5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
第6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第7部分 质量控制 **
第8部分 持续改进 **
2、工作流程
(1)由各单位(部室)负责,每季度对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归纳分析问题或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2)各系统分管领导组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
(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每季度根据标准化管理体系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分解落实责任,纳入有关部门、人员绩效考核。
(4)每年年底,由矿长组织,副总以上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以会议形式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3、整改落实
(1)发现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适宜的条款规定、不能充分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不能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