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做到知己之责、知足常乐、知恩图报
在几天来的学习教育中,通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聆听专家学者辅导报告,使我进一步认识到,要认真落实胡主席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要求,归根到底是党性问题。自觉提高党性修养是一种觉悟,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素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把提高党性修养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品质。党性修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一点一滴地积累,一言一行地培养;同时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松懈,终身追求。党员干部要践行好这一要求,就要做到“三知”:
第一,要知己之责。人生在世,都要有一份责任,父亲有父亲的责任,工人有工人的责任,军人有军人的责任,党员更要有党员的责任。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才是靠得住的人。要想让组织上感到你靠得住,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责任感更重要、更经常地体现在对工作高度负责、对部队建设高度负责上。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就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形成干好工作的坚强意志和良好品格;就能出使命感、出工作思路、出高标准、出严要求、出一流业绩。因此,我们每个同志都要明确自己在党的工作的全局中、在整个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努力完成好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常思责,就是在其位、思其责、谋其政,具有十分强烈的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职责,不辱使命;敢负责,就是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较真,敢于承担责任;勤尽责,就是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有一种“秉烛夜读书、品茗独炼句”的吃苦精神,有一种“事业无止境,奋斗无穷期”的进取意识,有一种“老老实实、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良好作风,真正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兵。
第二,要知足常乐。常言说,知足常乐,不知足,就会自寻烦恼,心理失衡。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看到别人进步了,往往埋怨自己没机遇,甚至认为组织用人不公;看到别的单位发展快,就埋怨自己单位底子差;看到转业干部的待遇好,就埋怨部队的工作苦、待遇低等等。有些干部时时处处都感到不如人,不满足。人是可以有点欲望的,但必须适可而止。欲望太强,脱离现实,甚至不满足,就会使人误入歧途,越陷越深。当前,有的干部放不下手中的职务,待遇,整天东奔西跑,忙于应酬,荒废了自己的工作。有的因为放不下诱人的钱财,不惜违法乱纪,结果自掘坟墓。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做到知足常乐。要怀敬畏之心,常除非分之想。非分的事想多了,本分的事就想少了。少想些非分的事,我们的心境才会更加清净,才会更加纯洁,才会更加健康。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纪律意识,用党纪党性和条令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杜绝只讲个性不要党性、只讲自由不要纪律的不良现象。要以平和之心对名,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自重要慎微,自省要慎思,自警要慎权,自励要慎行,逐步锻造自己良好的品德和完美的人格。要以淡泊之心对利,常思贪欲之害。“贪利者害己”,贪婪是人性的致命弱点。吃亏是福,贪欲是害,这是古训。贪欲的最后结果只能是违法犯罪,只能是害人害己。报上曾经登了一遍文章,里边说了“三个看一看”,很值得读一读:第一是到贫困地区看一看,才知道老百姓有的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第二是到监狱看一看,过去一些领导在位时,总是计较住房多少多少平米,进了监狱一视同仁,六个人一间,八个人一间。第三是去火葬场看一看,人生下来,两个拳头握得紧紧的,好像要大干一场,大捞一把;结果到了火葬场,手都伸直了,这叫赤条条来,赤条条去。经常到这三个地方看一看,对于遏制贪欲,干净做人很有好处。
第三,要知恩图报。自古以来,在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中,报恩的思想一直被人们所颂扬。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回顾我们的成长历程,应该说,每个同志都会有许多恩情需要铭记、需要报答,如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教养之恩,同志的帮助之恩等,特别需要铭记和报答的是党组织的培育之恩。没有党和人民的培育,就没有我们的一切。试想,我们从一个普通的青年,成长为武警部队的一名党员干部,每一步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开党组织就不可能有我们今天的成就。尽管有时候我们感受到的培养和教育是以某个人和某个集体的面目出现的,但所代表和体现的仍然是党组织。而现实中,我们有的同志总认为“能走到今天是自己干出来的”,忘却了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有的同志个人成长进步了不感谢组织,而归功于某个人。这种对党组织缺乏感激之心、感恩之情的行为,就是党的意识淡化、对党的感情淡薄的表现,也是极端个人主义的表现。我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当以感激的心情对待党组织,以感恩的心态报答党组织,这样,我们对组织就会多一些服从需要,少一些斤斤计较;多一些尊重理解,少一些牢骚埋怨;多一些相信依靠,少一些歪门邪道;多一些无私奉献,少一些伸手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