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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加强预付型消费监管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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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型消费是指消费者事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消费款,取得会员卡、优惠券等相关凭证,商家则凭消费卡或相关凭证提供服务,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折扣、附赠等提供优惠,相应消费额则从预付消费卡或凭证中扣除,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先付款,后消费。因预付型消费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的实惠和方便,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尤其以美容美发、健身房、餐饮、教育培训等领域最为普遍。然而,预付型消费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被一些无良商家所利用而让消费者上当受骗。近年来,我市就有一些商家在消费者预存一定金额的消费款后便人去楼空,如:前两年xx大道上的某美发场所,近年xxx的某健身场所等等,在吸引消费者存入一定金额的消费款后便关门大吉,逃之夭夭了,很多消费者因不知道该怎样去维权而只好自认倒霉,有的虽想维权,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也只好不了了之了。而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导致消费者的私人财产受到侵犯,也危害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究其原因,其实所有的风险都是因为预付型消费。
  一、预付型消费中消费者面临的风险
  (一)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
  在预付型消费中,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遭受侵犯的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商家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消费者办卡前宣传的商品或服务相差较大,商家往往用较低价格和较大的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提供预付资金,在实际消费服务时却以服务项目更新升级或者成本上涨需加价等各种理由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虽然有预付卡,但是预付卡上记载的事项有限,消费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平交易权利遭受侵害;二是商家往往事先对预付型消费做出种种不合理的限制,如限定“本卡每次消费最低**元”、“本卡有效期一年,过期无效”等霸王条款均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二)限制知情权、消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虽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权,但由于消费者与商家在办理消费凭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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