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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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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高效指挥平台  推动检察科学发展
——xx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运行成果汇报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xxx

各位领导:
  我来自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去年12月1日,我院积极按照省院、市院关于设立案件管理中心试点的要求,正式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规范运行四个月以来,我院通过对各项诉讼活动的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纵向指挥调度、横向监督制约,确保了执法办案力度和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有效推动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下面,就我院案管中心运行的具体情况和主要成效,向各位领导予以简要汇报。
  一、案管中心协调全面工作,搭建了检察业务的高效指挥平台
  在案管中心成立之前,我院与各地其他同级检察院一样,检察业务工作长期各自为政。作为检察长,仍停留于传统的工作模式,面对纷繁的工作头绪,事前一级一级地向下布置,事后一级一级地向上汇报,工作中缺乏有力的抓手,难以对检察院各方面工作实施有效的实时监管。由于内部执法办案监督不力,极易在案件程序方面出现超时办案、线索积压和流失等问题。同时检察长对案件质量的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案件细节和法律文书的制作完全依赖检察官个人的职业精神和业务素质,这种对案件质量的粗放式管理无法适应当前法治社会的形势发展,百密总有一疏,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给检察机关的形象带来损害。
  在市院确定我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试点后,我们立足解决检察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突破传统案管模式,寻求实现检察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转变思想观念,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全力做好案件管理中心的筹备运行。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我院始终把设立案管中心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检察长,我是案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周密筹划。为确保案管中心高标准建设,我院及时组织学习培训,组织XX人次观摩XX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运行模式,并整合有限的办公资源,投入经费XX元,购置了计算机、高清晰显示屏、高速扫描仪等先进办公设备,为案管中心的落成奠定了思想和物质基础。
  二是树立权威,配强力量。我院明确案件管理中心是检察院的“指挥中枢”,代表检察长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案件进展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消除业务部门认为案管中心只是检察院的“内勤科”“统计科”等错误想法。我院通过民主推荐、公开测评等方式,选配了4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检察业务、工作作风扎实、有求实精神的专职人员负责案管中心日常工作,为案管中心的启动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三是明确职权,发挥作用。我院明确案管中心担负9项职责,负责统一受理和分配审查逮捕类、公诉类、民事行政提请抗诉等案件,负责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管理、案件电子文档管理,实施办案流程监管,负责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进行管理和处理,负责全院检察业务的综合考评,负责对检察长批示办理的案件进行交办、督办,全面担负起“办案流程管理、办案质量监督、交办督办案件、业务运行分析指导、检察业务综合考评”等任务,真正体现了案管中心“管理、监督、指挥、考评”的四大职能。检察长通过案管中心,直接过问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办案环节,改变了检察院条块管理和业务部门分散管理的现状,在检察工作中融入了电子网络化和扁平化管理的现代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了全院工作“一盘棋”。
  二、案管中心统一流程软件,提高了检察院执法办案工作效率
  为确保案管中心高效运行,我院认真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经过反复调研,结合实际起草出台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八章七十八条,通过流程监控、期限预警、跟踪监督、统一分析等方法,掌握案件流程进展,监督制约办案重点环节,有效监控案件质量状况,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原则和流程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范。
  我院在全面推行《案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山西省山阴县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工作经验,从山阴县检察院引进专门的局域网案件管理软件。通过检委会赋予的岗位职责和在案件管理软件享有的程序权限,案管中心对案件进行全流程管理和同步监控、发出预警、通知纠违,运用软件的统计功能,对系统登录情况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随时督促和数据上报,对重大、疑难个案通过备案、审查、协调和督查,申请启动检委会程序进行专门研究处理。在软件使用过程中,我们做到了“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规范进口和出口。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卷后,在局域网管理软件上录入,然后分转给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再分配给办案人,结案时通过局域网到案管中心登记编号,案管中心开具法律文书,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移送法院。
  二是统一管理法律文书,控制各个办案环节。所有包含强制性内容的法律文书和涉及诉讼环节流转的法律文书,统一由案件管理中心编号、登记、开具和保管。
  三是统一监管赃款赃物,防止违纪现象发生。所有涉案的赃款赃物由案管中心统一登记、管理,并对赃款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和监督。同时,对开出的扣押冻结文书进行跟踪监督,防止扣押款物流失。
  四是统一实施监督审查,确保办案万失一失。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案件和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业务部门将决定书或判决书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送案管中心进行复查,由案管中心签署复查意见。通过对实体、程序、法律文书三方面的严格复审,发现案件存在问题的,案管中心及时指出并反馈相关部门。
  通过案件管理软件,全院所有案件流程情况一览无遗,检察长可以直观地看到案件所处环节,以及在各部门的流转情况。软件还设置了预警机制,通过软件设置的不同色差,一目了然地显示出案件在哪个承办环节超期、超期多长时间。案管中心能够清晰了解案件处理动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随时督促办案人规范执法,实现了对检察业务管理和监督的日常化、过程化。
  由于统一了案件流程管理,特别是案管中心统一负责进口、出口,公安、法院与检察机关联系就更加简单顺畅,沟通也更加方便高效,过去程序交接要跑几个部门,现在各项业务都集中到案管中心,大量杂乱无章的程序交接工作变得条理清晰,极大缩短了案件流转时间,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
  三、案管中心实施实体审查,加强了案件流转的全面质量控制
  案管中心成立后,各业务科室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前提下,实现了彼此制约、互相监督,为违法办案设置了屏障,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司法腐败滋生的条件。特别是案管中心通过对侦监科、公诉科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在案件有争议或非正常处理的情况下,案管中心和业务科室一起探讨案件,在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案件及时提交检察长和检委会,通过集体研究、处理疑难案件,确保了执法办案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案管中心重点做好“三道审查”,使案件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第一道审查,是案管中心在案件受理时的初审。重点审查案件的管辖权限,公安机关是否超期办案,案卷材料、证据是否齐备,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等。案件审查后,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由案管中心受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道审查,是案管中心在案件办理阶段,承办科室如对案件的定性有争议、适用法律有争议、证据认定有分歧以及对案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由案管中心参与业务科室的讨论,对案件重新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供业务科室参考。
  第三道审查,是由案管中心提交检委会的案件审查。案管中心在审查办理拟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类案件时,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具体审查意见。案件管理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审查意见一致时,由相关业务部门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审查意见不一致时,由案管中心提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案管中心在实施“三道审查”过程中,随时可以对本院各业务部门、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收集调取证据、违反规定扣押冻结款物、案件侦查审查超过法定办案期限、违反诉讼程序和执法办案流程规则不作为、乱作为等15种违反规定和程序的行为,提出重点监督纠正。
  案管中心的成立,还加强了对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做到及时向案件被害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权利告知,并听取意见。同时,案管中心负责集中接待律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既解决了律师阅卷难、查询难等问题,又减少了办案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联系机会,截断了可能发生问题的链条,通过办案环节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办案过程更加阳光和公正,为检察院提高办案质量、杜绝司法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案管中心完善评查奖惩,提高了依法办案的主动性积极性
  案件管理中心运行4个月以来,我作为检察长,深刻体会到,案管中心作为案管模式改革的新生事物,其成功运行不仅使检察院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焕然一新,而且也优化了检察干部队伍,切实转变了干部作风,使全院上下呈现出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新气象。
  第一,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案管中心的成立,使检察院事务性工作与业务性工作实现适当剥离,使检察官能够从繁杂的辅助性工作中脱身,把主要精力放在专业任务上,放在审查案件事实上,专注于提高办案质量。以公诉案件为例,案管中心受理案件后,在公诉案件台账上进行登记,并根据派案规则确定承办人,然后在本院办案系统上建立案卷,将电子案卷和实物案卷移送给具体承办人;案件承办人负责对案件证据、事实、定性等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同时,案管中心还需在法定期限内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送达权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承办人结案时到案管中心登记编号,轻点鼠标,就可以将案件起诉书发送到案管中心。最后由案管中心人员完成起诉书打印、盖章等工作后,并把案件移送法院起诉。整个过程中,案件承办人不必抽出时间和精力从事任何事务性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的专业程度、集中精力提高办案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二,进一步优化整合了检察院人力资源。案管中心把将法律专业知识扎实、阅历丰富的人员充实到检察工作第一线,把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安排从事事务性工作,通过实行检察队伍的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了各类人员的工作特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了检察院的整体工作能效。
  第三,形成了院内比学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面对案管中心这一新生事物,每位同志都产生浓厚的求知欲,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不被电子网络化、办公自动化等检察工作发展形势所淘汰,同志们虚心学习,不耻下问,钻研和讨论信息技术、法律知识、院内规章、案件业务的多了,不思进取、滥竽充数、得过且过的慵懒散现象不见了。
  案管中心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突出重点案件、兼顾一般案件和随机抽查案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审查不同阶段法律文书,重点查找和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程序、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对人身财产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案管中心还负责对全院检察业务数据和案件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每月1日前和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月或上季各业务部门统计数据报送检察长,通过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适时预警,分析评估,制作专题分析报告,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充分满足了检察长指挥全院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在案管中心案件查评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我院经认真研究,出台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奖惩办法》,分别对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和职务犯罪预防等八个部门的办案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细化了办理每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对办案结果和各环节办案时限进行了全面的分值量化,总分与各科室的经济利益挂钩,在年底时由各科室兑现奖励。同时,考核评分也与每个干部的评优联系起来,并作为干部职务晋升的客观依据,激发了全院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了全院上下争创一流的良好工作环境。
  案管中心运行四个月来,统一受理审查、建档监控案件X件,管理办结案件X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决定X件,发出执法程序监督意见X次,发出期限预警X件次,未侦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减少为X件,受理各类扣押赃证物X件,受理扣押赃款X元,处理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中未出现任何违反规定和法定程序的行为,社会反响良好,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在案管中心运行过程中,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省院、市院的要求相比,与其他先进检察院的经验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相比,我们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对案管中心的地位重视不够、管理软件的功能发挥不充分、案件管理工作机制需要不断完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学习和总结案管中心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科学研究对策,持续优化案件管理模式,努力推动案管中心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的不断创新,为检察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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