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甲方自愿将拥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且权属清楚的林地发包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位置及面积。该林地位于xxxxxxx,具体地点和四至界址以双方签名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林地总面积xxxx亩,除去坟地、输电线路占地、通讯线路占地、石头裸露地及不能列入造林范围的其他用地共计xxxx亩。计算承包面积xxxxx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即双方书面确认造林面积并按此支付地承包金的面积:xxxx亩。(附件五:实际种植面积确认书)
二、林地权属。甲方保证发包给乙方的林地权属清楚,出示【山界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没有山界林权证书,甲方必须提供全体村民小组同意、村委会证明材料,经乡(镇)林业站和县林业局确认,且确认未划定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
三、承包权限。甲方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后,在合同期内乙方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收益权和林木所有权。乙方有权自主组织生产和依法处理林木及产品,有权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享有自主林地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亦由乙方享有,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四、承包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计x年(大写:x年),承包期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内营造的活立木没有达到经济主伐年龄,未获得砍伐指标不能按期砍伐完毕,允许延长承包时间,延长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计承包年限,超过三个月,按xxx元/亩乘以实际延长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