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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人大代表理论研讨文章:关于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初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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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创新、活力、作为”人大的重要内容。人大工作的活力在代表、动力在代表、潜力在代表。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积极有益的实践,是当前和今后地方人大工作的一个突出重点。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指示、新要求,结合两年多的人大工作实践,初步探索出一些适合县区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方面的方法和对策。
  一、抓学习,强素质,打基础
  首先,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思想建设。人大代表要自觉将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强化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代表意识、群众意识和创新意识,把个体思维和工作方式转变为适应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开展工作的实际需求,坚持做好走访调研和民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把问政、问计、问需的过程变成代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的代言和监督过程。实践证明,哪里的代表工作开展得好,哪里的代表作用就发挥得好,哪里的人大工作就有亮点和新意。二是要创新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必须认识到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性:没有广大代表的参与,人大工作就无从谈起;没有代表作用有效发挥,人大工作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层人大要积极适应人大工作新常态,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三是要积极主动作为。人大代表既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又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细胞。应当把代表工作渗透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代表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巧谋划、善作为,在改善民生中勇担当、勤履职。
  其次,在加强理论学习上下功夫。作为人大代表,不断地给自己注入更深刻地思想内涵,才能真正达到提高认识的目的。因此,人大代表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注重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区人大代表以来,通过加强各方面学习,自身思想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也为履行代表职责打下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两年中,在理论指导下,我的工作重心一直倾向于街道社区,经常深入群众,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参加向阳里代表团组织的中秋节、春节前社区贫困家庭慰问活动,并关心选民重难点问题,及时反映选民呼声,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按照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在各级领导指导和全选民支持下,我以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态度,依法自觉履职履责,积极完成了人大代表赋予我的各项职责。
  最后,在强化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工作要求高。因此,人大代表素质能力的高低犹为重要。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履职质量和作用发挥,影响到人大工作的质量。一是要严把代表“入口关”。在换届过程中,至少应把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人选标准关、提名推荐、代表结构、考察审核、投票等八个节点,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代表的新要求,选好选强选优人大代表。二是要抓好代表“培训关”。提高代表素质,要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区人大代表分布在一线岗位,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在培训中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要用理论引导,又要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使代表准确把握代表法赋予代表的权力和义务,强化代表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代表感到与普通选民不一样,肩上有担子,思想有压力,工作才有动力。人大代表分布在各个岗位,不少代表做本职工作是一把好手,但普遍缺乏代表工作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想发挥作用,不知从何做起,从客观上就要求有专业知识的培训。三是要重视代表的“实操关”。人大常委会要从实际出发,对代表如何开展视察、专题调研、走访选民、书写议案和建议等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和引导,让代表了解基本的程序和方法,把握工作主动权,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人大代表接受培训的时间往往有限,所以,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代表的具体状况,制定合理的“实操”培训计划,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既可以组织代表赴外地横向交流学习,也要组织本辖区代表交流经验,推广身边的典型,让代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走基层,搞活动,重担当
  首先,组织好人代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不仅是执行代表职务的核心和关键,也是依法履行职权最重要的过程和最主要的方式。因此,人大常委会要在提高会议质量和议案建议质量上下功夫,严密组织会务活动。会前,要在组织人大代表做好审议准备工作上下功夫,使每一名代表都能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提前介入会议;会中,要在改进和创新审议方式上下功夫,让代表能够有充分发表审议意见的机会;会后,要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上下功夫,争取做到有回音、有结果、有反馈,保护和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积极参加活动是人大代表的责任,也是个进步的动能。以丰富的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落实保障,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律义务和职责,也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前提。通过走访约见代表、召开座谈会议、举办议案建议督办情况通报会、给代表寄送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意见专报等相关资料的方式,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其次,要让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活跃起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不仅是会议期间工作的延续和基础,也是代表职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是要不断探索履职的有效方式,拓宽代表履职途径,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把代表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坚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部门评议等活动,监督政府及组成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水平,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二是要整合资源设置代表活动室、代表工作室,加强阵地建设,确保代表集中议事有场所,进一步调动代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不同的诉求问题,引导代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除了开大会和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平时联络有限。为了实现信息畅通,要及时收集代表闭会期间的意见和建议,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强交流沟通和工作对接,增强代表的凝聚力,提高代表活动效率。三是要加强载体和平台建设,对“代表之家”进行提档升级,为代表履职和联系选民提供良好的平台。加强代表小组阵地建设,严格做到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真正将基层各项代表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搭建代表工作经验交流平台,定期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让代表们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最后,要加强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一是要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制度。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拓宽知情知政渠道。知情知政是人大代表的权利,是发挥代表作用的保证。县区人大代表工作大多在基层,他们反映自己所在部门、单位的情况和问题比较容易,反映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则有一定的难度。为此,政府要经常向代表通报政情,有关重点项目的决策过程应当让代表了解。这样,才能使代表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二是要建立媒体公示制度。要将代表建议内容、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办理经过和办理结果等,在媒体上通报,向社会公示,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理质量,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三要加大代表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以人民代表报、人民与权力、江苏人大网、徐州人大和徐州日报为前沿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对代表活动、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展示人大工作,展现代表风采,动员全社会关心、尊重和支持代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机制,聚民心,促发展
  首先,要让人大代表有章可循。人大代表是代表活动的主体,主体积极性的高低毫无疑问直接影响其作用的发挥。建立激励、监督和保障机制,有效激发代表的工作热情,对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对评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是否连任代表挂钩,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职。二是要建立监督机制,让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选民监督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也是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和完善代表的监督机制至关重要。要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汇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把代表置于选民监督之下,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三是要建立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代表法规定的各项保障人大代表权益的法律和制度。要落实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物质保障、组织保障等措施,及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动员全社会关心、尊重、支持代表,营造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氛围,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自豪感。
  其次,要让人大代表有迹可查。一是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通过加强对代表履职考评监督,倒逼提醒少数履职意识不强的代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代表积极。要加大履职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代表履职纪实台账,推进代表履职登记“全程纪实”,详实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联系选民、接待选民等,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二是要健全代表履职考评监督制度。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对大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与监督、列席人大常委会议以及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情况,并结合代表述职评议进行综合考评;三是要完善奖惩和退出机制。要加强对日常管理监督结果的运用,把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和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对积极依法履职,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述职评议活动表现优秀的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主席团要给予宣传和表彰,推荐为下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代表”,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督促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履行好代表神圣职责,让对代表的监督从“虚无”走向实际。
  最后,要让人大代表有线可牵。人大代表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服务选民,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一是要做选民的“常客”。深入基层去践行使命,才能把动能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人大常委会要指导各代表小组灵活运用走访、座谈、调研、视察、参与矛盾调处等多种形式,把走访联系选民作为开展代表活动的首要内容,保持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二是要做选民的“代言人”。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及时了解反映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通过代表议案及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落实,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三是要做选民的“榜样”。要坚持做一名“乐于代言、敢于直言、善于献言”的人大代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才能让“人大代表”这个荣誉在“我”身上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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