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意见》,就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谈三点体会:
一、强化认识,善于把控问题
“邻避”问题是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决策困境。当前,“邻避”问题普遍存在、时而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一要正确认识问题存在的必然性。“邻避”问题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转型发展的客观结果。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涉及“邻避”问题的公共项目、重点产业项目也必须不断的发展,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矛盾将伴随而行,“邻避”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无法回避的时代课题。二要正确认识问题发生的根源性。“邻避”问题的存在,可能是项目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合理、项目规划建设信息不够透明公开,或是项目环境评估和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等原因。但问题的症结在于“执政为民”的思想还不牢固,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缺乏与时俱进的治理方法和手段,最终造成好心办不成事,或是好心办了错事。三要正确认识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有效解决“邻避”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邻避”问题的增多,恰恰说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更高的阶段,人民群众对政府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有了新期待、新要求,这对我们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提升治理能力是一项考验。
二、担当作为,敢于直面问题
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既不因噎废食不发展、慢发展,也不以发展的名义而忽视公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一要积极主动介入。做好平时的矛盾化解、情绪疏导、舆情监测等工作基础上,在邻避型群体事件发生和应对的各个环节做到“见缝插针”,寻找着力点,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发挥消除不满、误解和疑虑的作用,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理解及信任,实现对抗变对话、无序变有序、失控变可控。二要坚持人民为本。充分尊重和理解民众的“邻避心态”和“环境恐慌”,切实做到敬畏民心、通达民意、疏通民疑、化解民怨、解决民困,杜绝背离群众观点、丧失群众立场、脱离群众路线、放弃群众工作的意识与做法,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态度诚恳、感情真挚、对症下药,深入细致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意愿,把握群众思想脉搏。三要做到就事论事。坚持辩证的思维,既不必草木皆兵、惊慌失措,也不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做到既实事求是地把握问题背后的合理诉求,也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暴力表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健全机制,勇于解决问题
破解“邻避”困境,不仅关涉经济建设,也直接影响公共服务的进步、民生福祉的实效,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一要强化规划引领。坚持预先防范的原则,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提前做好科学合理的功能区划分,从源头上降低邻避风险。规划编制工作要更加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做到前瞻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相统一,保障规划的长期科学性和稳定性。二要强化多元治理。转变治理观念,树牢法治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场与社会的职能分工,建立政企立信、政社互动的合作共赢关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治理机制,共同破解“邻避”难题。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健全民众诉求表达机制,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避免因问题不断累积而造成不可收拾的结果。同时要加强对民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民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体制、法律的框架内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纠正“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发生。
之二——
近年来,一些领域重大项目“邻避”问题易发多发,不仅阻碍项目落地实施,也对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有效妥善处理好“邻避”问题,对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一、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要将解决“邻避”问题纳入规划、决策、建设运营、监管等全过程,做好项目科学规划和选址工作,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尽早排查和化解风险隐患,切实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二、压紧压实化解“邻避”问题责任。把依法妥善化解“邻避”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县委巡察、绩效考评、四比六促考评中,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加强对责任单位化解“邻避”问题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部署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畅通周边群众诉求表达和信访渠道,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要抓紧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也将结合“四访”活动,建立“邻避”问题收集和化解绿色通道,确保“邻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要科学合理制定补偿政策,切实保障周边群众拆迁补偿、损害赔偿等合法权益。
之三——
下面,本人围绕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进行研讨。
文件列举了防范化解“邻避”问题的一些具体表现,因重大项目决策不够科学、民主,导致项目实施、社会稳定、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从做好科学规划和选址工作、保障项目本质安全,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于我们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重大项目决策要科学。要落实主体责任,合理规划项目安排,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更不能只盯着经济强刺激、强复苏,而盲目的“大干快上”,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燃点低、影响大的重大项目决策,特别是文件中指出的石化、垃圾焚烧发电、精神病院等项目要加强工作调研衔接,妥善处理存在的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真正做到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同时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考量。
二、风险隐患防范要到位。全方位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既要高度警惕和防范自己所负责领域内的重大风险,也要密切关注全局性重大风险,把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紧扣民生领域短板问题,发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善于通过下基层调研、平安建设“三率”测评、群众举报线索等渠道直面人民群众问题和困难,加强预测预警预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邻避”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
三、群众合理诉求要解决。对于因建设邻避项目而受影响的民众,认真贯彻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及时介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利益相关人充分了解邻避项目的情况,正确认识对待邻避项目实施的正面效应和负面后果。同时,要加强完善补偿机制,给予合理充分的补偿,确保项目正常推进,辖区内不发生因项目问题引起的群众聚集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