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部署,按照《管理办法》《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精神,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检验省外帮扶单位以及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一年来的帮扶工作成效和实绩,进一步压实帮扶工作责任,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切实帮助未摘帽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已脱贫县巩固提升帮扶效果。现就2020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对象
1.承担脱贫攻坚帮扶任务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中央在某单位。
2.全省XX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驻村工作不足半年的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队员,按驻村帮扶考核,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
二、考核评价时间
2020年XX月XX日至XX日。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一)对省外帮扶单位帮扶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
1.职责任务落实情况
组织领导。主要包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单位优势真帮实扶助推帮扶村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单位基层党支部与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等情况。
选派干部。主要包括按“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要求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根据工作表现落实激励表彰、提拔重用、追责问责等举措情况。
结对帮扶。主要包括按规定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单位帮扶责任人轮流到村开展到户帮扶工作、动态调整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为帮扶户每年帮办1件实事好事,以及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到户扶贫政策做好宣传讲解、教育引导、心理疏导,有效降低12317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