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党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xx]xx号),并根据中共xx市教育工委、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首都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工[20xx]xx号)(以下简称《两个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就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意义的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探索预防腐败的措施和方法,努力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两个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学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等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有利于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便于检查考核,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三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把预防腐败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