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关于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某高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某部等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某高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激励干部敬业爱岗,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职员聘任坚持注重实绩的导向,要让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兢兢业业、务实奉献的干部,政治上受重视、事业上有发展、职级上有体现。激励干部要有老黄牛的品格,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学习新知识、适应新形势,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
第三条 职员聘任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
第四条 职员聘任范围为:在编在岗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聘用制X岗管理人员。
第五条 单位职员聘任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X月启动。当年职员岗位的限额,根据职员岗位空缺情况,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确定和公布。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单位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根据某部相关规定设置。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由单位根据某部有关规定和现有管理人员数量确定。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设置不设比例限制。
第七条 单位三级、四级职员,由单位组织推荐、报某部审批后聘任;五级及以下职员岗位,由单位负责实施聘任。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热忱服务,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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