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增强全体路政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体现公正、公平、公开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坚持“两个一样”、“四个热情”。即:生人熟人一样,干部与群众一样;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受理电话,热情解答问题,热情服务指导。
二、处理疑难问题和接待投诉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在收到投诉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三、要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要求为群众办理,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办理,对手续不完整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对上述承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对我局的工作不满意,请直接向分局党支部投诉,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