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管所所成立由办公室负责人和信息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防病毒工作小组,负责全所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监控和清除工作,具体工作由信息中心落实。
二、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 跟踪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计算机病毒,特别是有严重破坏力的计算机病毒的爆发日期或爆发条件,在一些破坏性较大的计算机病毒发作日期前,要及时发布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三、办公用计算机及服务器必须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
四、机房内服务器每星期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系统中的程序每星期要进行比较测试和分析;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五、服务器要尽量做到专机专用,特别是具有读写权限、身份确认功能的认证服务器一定要专用;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读写权限,禁止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软件程序。
六、使用软盘、光盘、优盘等移动媒体时,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才可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清查的、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等;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
七、计算机出现感染病毒迹象时,要立即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禁止带“毒”继续运行。
八、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要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邮件附件;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严格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九、对重点岗位的计算机要每星期定点、定时、定人作查毒杀毒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