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明党的纪律,规范党员从政行为,我们党始终注意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党员干部设置了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切记十种行为不可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要从违法乱纪的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高压线”不能碰、“警戒线"不能越,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极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这是对党威胁最大、也是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出现什么问题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这里,重点从行为、心理、后果三方面对领导干部为官不廉、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心理篇
腐败现象的产生既有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客观因素,又有复杂的思想、心理等主观因素。从主观因素来看,不健康的扭曲心理是少数党员干部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腐败行为都是在腐败者个人不健康的心理因素支配下产生的。我们要从少数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防止产生不健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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