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社团命名为:xx大学管弦乐社。
第二条:团体由xx大学艺术学院热爱民族音乐并对民乐演奏感兴趣的学生自愿联合发起。
第三条:本团宗旨:弘扬民族音乐,丰富校园生活,提高人文素质,陶冶个人情操,增强自身修养。
第四条:社团的性质:民族音乐协会。
第五条:社团直属于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社团管理中心。
第六条:社团接受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制和监督。
第七条:社团的口号:“用音符谱写琼院青春的绚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一条:团体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进行音乐教学。
(二)组织社员开展各种活动。
(三)成立社团的自身民乐队。
(四)组织乐团进行排练,举行文艺汇演。
(五)参加学校内或者校与校之间的各种活动和音乐比赛。
第二条:社团各项业务的开展、举行 必须有组织,有纪律,任何个人不得打着xx大学艺术学院管弦乐社的旗号随意开展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