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纪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纪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二)按照党章和政策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问题。
(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分级负责、归口处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纪委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
(一)集团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 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 第四条 集团公司纪委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电子邮件,以及通过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接收检举控告。
对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集团公司纪委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按规定予以接收。
第五条 集团公司纪委接收检举控告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负责,检举控告地址:XX市XXXXX(邮编:XXXXXX)
信访举报电话:XXXX-XXXXXX
信访举报邮箱:
XXXXXX@163.com 第六条 负责接收检举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